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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方式纠纷,拆迁补偿可不可以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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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方式纠纷,拆迁补偿可不可以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方式纠纷,拆迁补偿可不可以行政诉讼

一、拆迁补偿可不可以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这意味着,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确规定了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时的救济途径。该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进一步确认了拆迁补偿问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的途径。

因此,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行政诉讼时效

拆迁补偿属于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款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十一种特殊情况属于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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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吗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规定,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行政纠纷,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同时,需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方式。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居民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以此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单位重新核算补偿标准,并按照法定程序重新给予补偿。

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评估报告、补偿方案、相关合同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此外,还需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方式,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或法律团队进行维权。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起诉应当符合法律程序,且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

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还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如出庭应诉、提供证据等。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除了行政诉讼外,被拆迁人还能采取哪些维权途径?除了行政诉讼外,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其他维权途径。

例如,可以通过咨询热线、信访投诉、上访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寻求帮助和解决。

在此过程中,可以适当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律师团队和公益组织的作用,争取更多支持和帮助。

拆迁补偿不合理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方式。

同时,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还需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以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同时,需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方式。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居民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以此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单位重新核算补偿标准,并按照法定程序重新给予补偿。

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评估报告、补偿方案、相关合同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此外,还需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方式,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或法律团队进行维权。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诉讼起诉应当符合法律程序,且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

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还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如出庭应诉、提供证据等。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除了行政诉讼外,被拆迁人还能采取哪些维权途径?除了行政诉讼外,被拆迁人还可以选择其他维权途径。

例如,可以通过咨询热线、信访投诉、上访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寻求帮助和解决。

在此过程中,可以适当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律师团队和公益组织的作用,争取更多支持和帮助。

拆迁补偿不合理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适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方式。

同时,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还需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以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吗?

拆迁补偿属于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款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十一种特殊情况属于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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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行政补偿决定能否复议,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审核:刘清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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