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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违法用地强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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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违法用地强拆程序

违法占地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违法用地强拆程序

一、违法用地强拆程序

违法用地强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立案调查

首先,有关部门在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用地行为时,应当及时立案调查。这一步骤是启动整个强拆程序的前提,也是确保程序合法性的基础。调查过程中,相关部门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的用地行为进行认定。

二、通知拆除

在确认违法用地行为后,行政机关会责令违法用地的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这一步骤中,行政机关会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拆除的期限和要求。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行政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听证申辩

在拆除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当事人听证申辩的机会。这一步骤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其就拆除决定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行政机关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并依法进行复核。

四、决定书送达

经过听证申辩程序后,行政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拆除决定,并将决定书书面送达给当事人。决定书中会明确拆除的具体要求、期限以及不执行拆除决定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五、强制拆除

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拒不执行拆除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这一步骤是强拆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确保违法用地得以有效整治的重要手段。在强制拆除过程中,行政机关会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综上所述,违法用地强拆程序包括立案调查、通知拆除、听证申辩、决定书送达以及强制拆除等步骤。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违法用地强拆的完整法律程序,旨在保障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占地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违法用地依法强拆可以尽量的和城市管理部门来进行协商,违法的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城市管理部门有权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如果买受人知道是违法建筑还购买的,被强拆时是不受保护的,只能与出售人协商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对于违法建筑该怎么处罚

(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

处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

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

罚款。

(3)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

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规划手续情况,这种情况下不宜按照违章建筑处理,特别是在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中这类矛盾尤为凸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和原则,应当组织规划、土

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

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将一些历史原因

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三、违法用地依法强拆怎么办

法律分析: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第一步,立案;

第二步,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第三步,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四、违建强拆执法流程

法律程序为:

(1)执法部门发现违章建筑进行立案;

(2)现场勘察;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

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

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 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确认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清楚其权利义务;

(10)限制拆除到期进行核查;

(11)报区政府进行备案登记;

(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并确保送达。

(13)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7天后进行核查;

(14)签发并送达《 强制执行决定书》,张贴《强制拆除公告》;

(15)满足法律规定后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 制作强拆现场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五、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法律程序为:

(1)执法部门发现违章建筑进行立案;

(2)现场勘察;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

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

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 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确认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清楚其权利义务;

(10)限制拆除到期进行核查;

(11)报区政府进行备案登记;

(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并确保送达。

(13)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7天后进行核查;

(14)签发并送达《 强制执行决定书》,张贴《强制拆除公告》;

(15)满足法律规定后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 制作强拆现场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六、违建强拆需要出示文件吗

违法用地依法强拆可以尽量的和城市管理部门来进行协商,违法的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城市管理部门有权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如果买受人知道是违法建筑还购买的,被强拆时是不受保护的,只能与出售人协商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对于违法建筑该怎么处罚

(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

处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

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

罚款。

(3)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

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规划手续情况,这种情况下不宜按照违章建筑处理,特别是在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中这类矛盾尤为凸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和原则,应当组织规划、土

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

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将一些历史原因

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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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占地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2、违法占地拆除程序

3、违法占地拆除有补偿吗

4、违法占地拆除的责任主体是谁

5、违法占地由哪个部门拆除

6、违法占地拆除违建怎么处理

7、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怎么赔偿

8、违法占地建筑由谁拆除

9、违法占地强拆程序

10、违法占地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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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违法占地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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