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安置费逾期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以下是具体的补偿方式和相关考虑因素:
一、过渡安置费逾期补偿方式
住宅临时安置费:在过渡期限内,若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因产权调换自行安排住处,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逾期未支付的,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根据逾期时间的长短,按照一定比例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非住宅房屋,如公建、办公用房、仓储等,在过渡期限内若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自行安排过渡的,也应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性质而定。
二、其他补偿考虑因素
搬迁补助费: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和二次搬迁补助费(若需要)。
被拆迁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除了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件材料外,对于装修装饰部分也应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
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偿:若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并自行过渡,且房屋出租获取收益或自行经营获取收益的,拆迁人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停产停业补偿。
设施迁移补助费用:被拆迁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空调和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迁移费用,也应由拆迁人按有关规定支付。
办证费用:因房屋拆迁安置而产生的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等办证费用,由拆迁人按实际产生数额支付。
三、支付方式
过渡费的支付方式通常为拆迁人先行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过渡费用,之后根据安置房建设进度情况支付。在过渡期内若安置房提前交付,则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停止支付过渡费。因拆迁人原因造成过渡期延长的,除继续提供临时过渡补贴外,还应按相关规定或双方协商决定支付延长期的临时过渡补贴。
总的来说,过渡安置费逾期的补偿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规定来确定,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装修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施迁移补助费用以及办证费用等。支付方式也应明确,并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逾期补偿问题的过渡安置费可以先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过渡费逾期不发的解决办法:
1、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按时发放,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找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拆迁办投诉,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向当地时法院提起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城中村改造,企业拖欠过渡费是否违约?根据相关资料显示:
违约。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政府拖欠安置过渡费怎么办一、拆迁过渡安置费逾期怎么补偿?
拆迁过渡安置费逾期应当是根据同期的银行贷款的利息来进行一定的补偿的。
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
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
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二、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少时间
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少时间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是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因为要看回迁房的建设周期。
如果超过了期限,拆迁方会按照超期时间,另外给临时安置费。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若是关于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都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然了,如果对方逾期没有支付拆迁安置的费用,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逾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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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迁过渡安置费逾期怎么补偿?安置房逾期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补偿。
未在规定时间内容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要求约定方赔偿违约金,若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五、安置房逾期如何补偿安置房逾期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补偿。
未在规定时间内容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要求约定方赔偿违约金,若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六、过渡安置费可以先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过渡费逾期不发的解决办法:
1、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按时发放,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找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拆迁办投诉,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向当地时法院提起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城中村改造,企业拖欠过渡费是否违约?根据相关资料显示:
违约。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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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迁 迁移过渡费用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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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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