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拆迁女儿是否有份,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女儿是老宅的产权人之一,或者老宅是家庭共同财产且女儿是家庭成员之一,那么女儿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在此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根据产权份额或家庭成员的权益进行分配,确保女儿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老宅仅属于父母所有,且女儿没有产权份额,那么拆迁补偿款通常应归父母所有。然而,在某些地区,政策可能会考虑给予家庭成员一定的补偿,即使他们没有直接的产权份额。因此,女儿可能仍有权获得一定的补偿,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规定。
另外,如果父母在拆迁前已经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根据法定继承原则,女儿作为直系亲属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包括拆迁补偿款。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权的分配可能受到其他亲属关系、债务清偿等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老宅拆迁女儿是否有份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产权归属、家庭成员关系以及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规定。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同时,保留好相关证件和文件以备查证。
二、拆迁女儿能分到房子吗法律分析:
宅基地动迁的,土地征收价值补偿子女是有份的,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老宅拆迁儿女有份吗父母的房子拆迁女儿有份。
父母拆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
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属于被拆迁人的、女儿不属于被拆迁人但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的、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四、父母的房子拆迁女儿有份吗老宅拆迁女儿有份。
父母拆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
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属于被拆迁人的、女儿不属于被拆迁人但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的、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房屋补偿安置的方式: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再加上价格补贴的和,最后除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五、老宅拆迁女儿有分吗老宅拆迁女儿有份。
父母拆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
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属于被拆迁人的、女儿不属于被拆迁人但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的、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房屋补偿安置的方式: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再加上价格补贴的和,最后除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六、老宅拆迁儿女有份吗?法律分析:
宅基地动迁的,土地征收价值补偿子女是有份的,而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户主所有,子女是没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1、老宅拆迁女儿有份吗 户口迁出去了
2、老家房子拆迁女儿有继承权吗
3、老家拆迁女儿有份吗
4、房屋拆迁女儿有份吗
5、房屋拆迁女儿有继承权吗
6、家里拆迁女儿能分财产吗
7、拆迁了女儿有份吗
8、农村房子拆迁女儿
9、房子拆迁女儿
10、房子拆迁女儿有权利要房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宅拆迁女儿有份吗,老宅拆迁女儿有份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老宅拆迁女儿有份吗,老宅拆迁女儿有分吗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