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按照法律规定是补偿 房屋所有权 人的,但是有些地方政策按照户口给予补偿,但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外嫁女户口还在的是有补偿的,但是不能享受二次补偿。 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外嫁女”才能有资格享受集体经济组织一员可以享有的待遇。 第一,“外嫁女”的户口在婚后仍然留在原村。确认是否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重要因素是考究本人的户口是否在此村子里。 第二,“外嫁女”与户口所在村存在 土地承包 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意味着“外嫁女”既需要承担对原村的义务,同时也可以享有权利,取得应当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农村土地承包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因此,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也即“外嫁女”可以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要求村民委员会分配相应的 征地补偿费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嫁出去的女儿还有土地吗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嫁出去的女儿如果在土地征收决定作出时,户口在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
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女儿嫁出去征收土地有份吗法律分析:
如果女儿的户口仍然在娘家的户口本上,那么家里的房子如果拆迁,女儿也是有一份的。
但如果女儿的户口目前已经不在娘家的户口本上了,那么房子在拆迁的时候,女儿是没有办法分房子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一、女儿嫁出去征收土地有份吗
农村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要看该女儿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
反之,则不能获得补偿。
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
但如果是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的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许多地方都对此做出了规定,指的是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拆迁方积极配合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而获得的奖励。
5、停产停业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征收土地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费,这笔费用所支付的对象就是此集体的所有成员,只有户口在此集体一般都是可以获得的,因此,对于外嫁的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就要看户口有没有迁走,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损。
五、女儿嫁出去征收土地有份吗?一、女儿嫁出去征收土地有份吗
农村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要看该女儿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
反之,则不能获得补偿。
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根据原住房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
但如果是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还包括:
设备搬迁、安装的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许多地方都对此做出了规定,指的是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拆迁方积极配合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而获得的奖励。
5、停产停业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征收土地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费,这笔费用所支付的对象就是此集体的所有成员,只有户口在此集体一般都是可以获得的,因此,对于外嫁的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就要看户口有没有迁走,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损。
六、嫁出去的女儿能获得征地补偿吗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嫁出去的女儿如果在土地征收决定作出时,户口在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
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征地补偿款出嫁女有权享受分红吗
2、国家征收土地嫁出去的女儿还有份吗
3、征地嫁出门了女儿有钱分吗
4、征地出嫁女有权享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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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村征地嫁出去的女儿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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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女儿嫁出去征收土地有份吗?
内容审核:孔维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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