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先期工作是每户调查摸底,主要调查两个方面:
1、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出具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价值评估报告;
2、被拆迁户家庭每一位成员的社会背景。
工作组进场后,挨家挨户上门逐一谈判,宣传关于本地块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拆迁政策和规定,几次谈判后递给一张按照政策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摸底就要拆了吗法律分析:
既然是《摸底调查》,仅仅说明上头有把自己这块地上建筑物,拆迁的可能。
或许后来又没有立即开始的动工,或许延迟了。
也或许不拆了的情况都可能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摸底调查是不是确定拆拆迁摸底调查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两次。
拆迁调查摸底主要调查两个方面:
1、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出具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价值评估报告;
2、被拆迁户家庭每一位成员的社会背景,工作组进场后,挨家挨户上门逐一谈判,宣传关于本地块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拆迁政策和规定,几次谈判后递给一张按照政策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迁补偿如何安置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四、拆迁摸底调查要几次一、房屋摸底是否要动迁了
不一定,调查结果出来,大部分人想要拆迁,那么政府会公布征收公告,评估公司入户评估,这时候也要签字,就是评估公司进入你家实际进行勘察调查,要给个证明,所以要在评估公司勘察记录上面进行签字。
评估结果出来以后,征收办就要挨家挨户的进行谈话,根据当地政府政策、评估结果,给你如下补偿是否满意,不管满意不满意都要签字确认。
这个是征收部门证明他们对征收户进行约谈的证明,以防后期征收户说没有跟起约谈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确定
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
二、拆迁补偿安置流程:
(1)进行摸底调查。
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五、房屋摸底是否要动迁了一、房屋摸底是否要动迁了
不一定,调查结果出来,大部分人想要拆迁,那么政府会公布征收公告,评估公司入户评估,这时候也要签字,就是评估公司进入你家实际进行勘察调查,要给个证明,所以要在评估公司勘察记录上面进行签字。
评估结果出来以后,征收办就要挨家挨户的进行谈话,根据当地政府政策、评估结果,给你如下补偿是否满意,不管满意不满意都要签字确认。
这个是征收部门证明他们对征收户进行约谈的证明,以防后期征收户说没有跟起约谈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确定
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
二、拆迁补偿安置流程:
(1)进行摸底调查。
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区政府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意见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发放补偿款。
六、房屋摸底到动迁多久法律分析:
既然是《摸底调查》,仅仅说明上头有把自己这块地上建筑物,拆迁的可能。
或许后来又没有立即开始的动工,或许延迟了。
也或许不拆了的情况都可能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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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拆迁本地和外地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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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是本地人拆迁有没有人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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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问个关于本地人拆迁的问题,房屋摸底是否要动迁了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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