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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拆迁补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企业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关于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企业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企业拆迁政府补偿标准,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拆迁补偿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拆迁补偿标准

一、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拆迁补偿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补偿金额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甚至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用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需要。具体补偿方式和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例如,可能会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因征收房屋导致公司停产停业,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这部分补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总的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综合的考量,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需要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等多个方面。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会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企业拆迁政府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

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企业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都不可能直接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标准。

从国家层面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均衡,房地产价格千差万别,无法规定一个统一的、十分细化的标准。

地方性法规实际上就是对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明确,二者并不冲突,但实际上也只是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计算方法。

所以,如果被拆迁户问的“标准”是指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那么不存在按照哪一个的问题,就好像在问海淀区属于北京市还是属于中国一样。

所以大家判断补偿标准时,如果选择产权置换,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城市房屋参考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农村房屋参考当地买地盖房所需费用。

总之,最根本的原则就是,不能因为征收拆迁而降低被拆迁户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关于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职工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产权属于个人。

也就是说,职工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处分权,房屋拆迁补偿权属于职工。

其拆迁补偿安置也参照普通商品房的规定。

如果员工选择产权交易的补偿方式,将继续享有有限的产权;

如果是货币补偿,职工在购房满五年后,可享受全部补偿安置权。

如果5年未购房,需与单位分摊住房补偿款与购房成本的差额。

在实践中,如果单位不主张权利,也属于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即职工有占有、使用权及有限的处分权,该房屋拆迁补偿的权利,全部属于职工。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企业产权房子拆迁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职工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产权属于个人。

也就是说,职工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处分权,房屋拆迁补偿权属于职工。

其拆迁补偿安置也参照普通商品房的规定。

如果员工选择产权交易的补偿方式,将继续享有有限的产权;

如果是货币补偿,职工在购房满五年后,可享受全部补偿安置权。

如果5年未购房,需与单位分摊住房补偿款与购房成本的差额。

在实践中,如果单位不主张权利,也属于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即职工有占有、使用权及有限的处分权,该房屋拆迁补偿的权利,全部属于职工。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

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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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睿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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