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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养殖场的赔偿标准,国家占用养殖场赔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占用养殖场的赔偿标准,国家占用养殖场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国家对养殖业占地规定,养殖场被征收怎么赔偿,国家占地养殖场赔偿标准是什么?,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对养殖场的补偿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占用养殖场的赔偿标准,国家占用养殖场赔偿标准

占用养殖场的赔偿标准,国家占用养殖场赔偿标准

一、国家占用养殖场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国家高速对养殖场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拆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支付土地补偿费;按照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支付场房补偿费;按照前三年均收入衡量停产停业损失乘以停产停业期限支付停产停业补偿费;按照搬迁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支付合理搬迁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支付安置补助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

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应予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解决养殖事项个人申请,经村镇认可后,到畜牧部门解决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

3、养殖用地如果建设永久性建筑不能恢复耕种,应当解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国家对养殖业占地规定

一、养殖场被征收怎么赔偿1、养殖场被征收需要的赔偿如下:

(1)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当事人在对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可以进行折旧的补偿;

(2)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3)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四、养殖场被征收怎么赔偿

本文介绍了国家占地养殖场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养殖场拆迁的法定流程。

养殖场的拆迁补偿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

土地补偿包括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法律分析

一、关于国家占地养殖场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没有统一的规定。

养殖场(包括鱼塘、养猪、羊、牛等养殖场)的征收补偿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

其一,对地的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其二,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

其三,停产停业的补偿:

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第四,合理的搬迁费用:

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二、养殖场拆迁的法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三、养殖场被强拆怎么办

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

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养殖业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养殖场若因政府强制拆除而受到损失,可以依法索要以下赔偿:

1. 直接损失:

包括养殖设备、设施、原料等直接经济损失。

2. 间接损失:

包括停产、减产、降产等间接经济损失。

3. 环境污染损害:

养殖场被强拆后,养殖废弃物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可视为间接损失。

4. 罚款、罚金:

政府强拆养殖场可能被罚款、罚金等行政处罚,养殖场可依法索要罚款、罚金等赔偿。

5. 精神损失:

养殖场被强拆,可能导致养殖场及其经营者遭受精神损失,可依法索要精神损失赔偿。

6. 违约金:

政府强拆养殖场可能违反相关法规,养殖场可依法索要违约金赔偿。

7. 追索权:

养殖场被强拆,养殖场及其经营者有权依法追索相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规进行评估。

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养殖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没有统一的规定。

养殖场(包括鱼塘、养猪、羊、牛等养殖场)的征收补偿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

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

停产停业的补偿,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合理的搬迁费用,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养殖场被强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

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

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

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五、国家占地养殖场赔偿标准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国家占地养殖场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养殖场拆迁的法定流程。

养殖场的拆迁补偿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

土地补偿包括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法律分析

一、关于国家占地养殖场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没有统一的规定。

养殖场(包括鱼塘、养猪、羊、牛等养殖场)的征收补偿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

其一,对地的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其二,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

其三,停产停业的补偿:

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第四,合理的搬迁费用:

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二、养殖场拆迁的法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三、养殖场被强拆怎么办

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

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养殖业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养殖场若因政府强制拆除而受到损失,可以依法索要以下赔偿:

1. 直接损失:

包括养殖设备、设施、原料等直接经济损失。

2. 间接损失:

包括停产、减产、降产等间接经济损失。

3. 环境污染损害:

养殖场被强拆后,养殖废弃物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可视为间接损失。

4. 罚款、罚金:

政府强拆养殖场可能被罚款、罚金等行政处罚,养殖场可依法索要罚款、罚金等赔偿。

5. 精神损失:

养殖场被强拆,可能导致养殖场及其经营者遭受精神损失,可依法索要精神损失赔偿。

6. 违约金:

政府强拆养殖场可能违反相关法规,养殖场可依法索要违约金赔偿。

7. 追索权:

养殖场被强拆,养殖场及其经营者有权依法追索相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规进行评估。

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养殖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没有统一的规定。

养殖场(包括鱼塘、养猪、羊、牛等养殖场)的征收补偿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合理的拆迁费用。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

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

停产停业的补偿,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合理的搬迁费用,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养殖场被强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

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

第五章 粮食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

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六、国家对养殖场的补偿标准?

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应予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解决养殖事项个人申请,经村镇认可后,到畜牧部门解决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

3、养殖用地如果建设永久性建筑不能恢复耕种,应当解决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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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占用养殖场的赔偿标准,国家占地养殖场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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