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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区棚改拆迁补偿标准,2021济南二环西路滨河路东有征地拆迁计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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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区棚改拆迁补偿标准,2021济南二环西路滨河路东有征地拆迁计划吗

济南天桥区棚改拆迁补偿标准,2021济南二环西路滨河路东有征地拆迁计划吗

一、2021济南二环西路滨河路东有征地拆迁计划吗

没有。

扩展资料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小王村以东,小张村以西,石济客运专线以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小王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104京岚线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3日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济南市大桥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二、济南市中区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济南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历城公布22个征收项目,包括东风党校、宋刘片区、七里河烟草地块等多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项目。

历下区公布的则包括千佛山北入口、济南古城片区、东郊饭店等14个。

法律依据:

《关于历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城乡统筹建设加快推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整治提升。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新建续建飞跃大道、凤鸣路南延等道路59条,整治提升道路28万平方米,黄台联络线、济莱高铁、小清河复航及11条市内道路完成征迁,建设62公里“四好农村路”,硬化73个村的通户道路。

加快建设董家、彩石、唐王、港沟四处水质净化厂,唐冶片区供水管网、110千伏凤鸣变电站投入使用,建设振邦大厦等8个公共停车场,新建1077个5G基站,逐渐实现重点需求区域5G网络全覆盖。

二是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土壤、河湖等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四减四增”行动圆满收官,工作评估全市第二。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5.5万户清洁能源替代,空气质量优良率达62%;

完成全福河、韩仓河、巨野河等15条河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小清河、巨野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绿地空间增补工程,全年新增绿化面积约161万平方米,实施“千园之城”建设,全年建成综合型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及小区附属游园等各类公园40处,完成绿化特色道路(街区)21条(处)、绿道建设22.1公里,新造林5650亩,城市环境水平稳步提高。

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造农村厕所1402户,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92%;

完成68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环卫设施的升级换代,生活垃圾收运率和主次道路机械化保洁率均达100%。

三是城市更新力度加大。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实现全覆盖,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6个、示范村和社区109个。

实施67.3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31部。

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厕31处。

拆除违建416处,共计面积47.5万平方米,新增违建“零”增长,14个街道全部达到无违建街道标准。

附件:

2021年度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计划表

四、济南历城区今年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坚持把棚改旧改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精心谋划七贤片区“五村联动”项目,将兴隆、十六里河、党家、白马山四大片区作为征收拆迁建设主战场,加快推进后魏华庄、马家庄等6个旧村改造项目”我办目前涉及的有马家庄村、大庙屯村、岳而村进行旧改,目前我办辖区此三村旧改项目均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济南市中区几乎没拆迁过

法律分析:

坚持把棚改旧改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精心谋划七贤片区“五村联动”项目,将兴隆、十六里河、党家、白马山四大片区作为征收拆迁建设主战场,加快推进后魏华庄、马家庄等6个旧村改造项目”我办目前涉及的有马家庄村、大庙屯村、岳而村进行旧改,目前我办辖区此三村旧改项目均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济南南部山区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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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济南天桥区棚改拆迁补偿标准,济南市中区几乎没拆迁过

内容审核:刘博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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