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违法占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

摘要:本文介绍违法占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违法占地能强拆吗,违建拆除如何补偿,违法占地被强拆怎么办?,违法占地被强拆怎么办?,违建可以强拆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违法占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

违法占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

一、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

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的赔偿主要包括对受侵害的人身财产权益的补偿。具体来说,赔偿范围可能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产损失赔偿

房屋价值损失:如果被强拆的房屋是合法建筑,那么赔偿应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这通常基于房屋的市场价值或其他合理的评估方式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屋内物品损失:强拆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家具、设施等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二、其他相关损失赔偿

租金损失:如果因房屋被强拆而需要租房居住,那么租金支出应作为赔偿的一部分。

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强拆导致居民需要搬迁和临时安置,相关费用也应得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停产停业损失:如果强拆的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活动,因此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计算在内。

三、赔偿程序和法律依据

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受害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如果行政机关不予赔偿或对赔偿决定不满,受害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的赔偿应全面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屋内物品、租金、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赔偿程序应依法进行,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违法占地被强拆怎么办?

违法占地执行强拆是合法的。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法建筑将不予以拆迁补偿。

因此,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查处也就格外重要。

而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查处权取决于违法建设行为成因。

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

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形,拆迁律师总结,有权查处违法建设(建筑)的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乡、镇人民政府

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但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

当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

但当事人不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停止建设或拆除的,城乡规划局不能径行拆除,需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违法占地能强拆吗

违建拆除不予补偿。

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四、违建拆除如何补偿

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在建设土地上取土如何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对非法建筑进行处理

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

罚款。

3、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

应当组织规划、土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

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将一些历史原因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五、违法占地被强拆怎么办?

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在建设土地上取土如何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对非法建筑进行处理

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

罚款。

3、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

应当组织规划、土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

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将一些历史原因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六、违建可以强拆吗

违法占地执行强拆是合法的。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法建筑将不予以拆迁补偿。

因此,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查处也就格外重要。

而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查处权取决于违法建设行为成因。

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

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形,拆迁律师总结,有权查处违法建设(建筑)的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乡、镇人民政府

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但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

当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

但当事人不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停止建设或拆除的,城乡规划局不能径行拆除,需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违法占地拆迁补偿标准

2、违法占地拆迁补偿多少钱

3、违法占地拆迁补偿怎么算

4、违法占地拆除有补偿吗

5、违法占地拆除的责任主体是谁

6、违法占地拆除程序

7、违法占地拆除违建怎么处理

8、违法占地由哪个部门拆除

9、违法占地赔偿

10、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怎么赔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违法占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违法占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被强拆怎么办?

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