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高速公路进行征地的,征地区域的省级政府制定并公布当地征地补偿标准,因此需要查看政府相关网站或者具体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标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应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2、审查报批;
3、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2022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市区1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
2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
3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
4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
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
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四、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亩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主要是:
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具体的数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五、2020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主要是:
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具体的数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六、高速公路征地补偿2020标准是多少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应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2、审查报批;
3、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1、高速公路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方案
2、高速公路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政策
3、高速公路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标准
4、高速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5、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6、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范围
7、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
8、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流程
9、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问题主要有
10、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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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高速公路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2020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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