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子拆迁,子女不能直接拿钱。
拆迁补偿是针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如果父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拆迁补偿款应当归父亲所有。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子女可能有权获得部分拆迁款。如果父亲去世且未留下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拆迁款。此外,如果子女与父母在被征收地同一户口上且在当地有房屋,也可能会享受到一些合理的补偿。
总的来说,子女是否能拿到拆迁款,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二、父亲的拆迁房子女出资的属于子女吗不能。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其目的是使城市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如果拆迁房屋所有权是父母的,女儿无权分。
如果父母都已经不在人世的情况下,并且父母这方面也没有任何遗嘱留下没作出遗嘱指定由哪个子女继承这部分遗产的话,女儿有权合法继承并对拆迁房款进行分割。
拆迁补偿,给的是房子的拥有者。
在盖房子的时候,出资、出力的都是这个房子的拥有者,所以先得搞清楚,在盖这农村老房子的时候,出嫁女儿有没有出资或者出力,如果有,那就一定可以拿到拆迁款,如果没有,那就是出资出力者的,一般都是父母,所以补偿款就是父母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的话,那拆迁款就是父母的,父母肯给你,自然就有,如果不肯给你,就没有。
如果父母不在了,有遗嘱指定某人可继承房子的话,就是那个人的。
如果没有遗嘱指定给谁的话,那么出嫁女也是享有继承权的,自然就可以分到拆迁款。
如果盖房子的时候出资出力的除了父母还有其他兄弟,那么拆迁款将会先按出资比例分开,然后依据实际情况,几个兄弟姐妹按继承平分父母那份拆迁款。
一、继承权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2.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父亲的房子拆迁款女儿能分吗父母的房子拆迁女儿有份。
父母拆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
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属于被拆迁人的、女儿不属于被拆迁人但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的、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四、父母的房子拆迁女儿有份吗法律主观:
要看情况。
如果儿子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在 拆迁 时候,儿子有份,因为户内家庭成员一般都是安置对象,儿子是有份的;
若不在一个户口上,那么拆迁时候,儿子没有份。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 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父母拆迁款儿子有权要吗法律主观:
要看情况。
如果儿子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在 拆迁 时候,儿子有份,因为户内家庭成员一般都是安置对象,儿子是有份的;
若不在一个户口上,那么拆迁时候,儿子没有份。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 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父母房子拆迁子女都有份吗不能。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其目的是使城市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如果拆迁房屋所有权是父母的,女儿无权分。
如果父母都已经不在人世的情况下,并且父母这方面也没有任何遗嘱留下没作出遗嘱指定由哪个子女继承这部分遗产的话,女儿有权合法继承并对拆迁房款进行分割。
拆迁补偿,给的是房子的拥有者。
在盖房子的时候,出资、出力的都是这个房子的拥有者,所以先得搞清楚,在盖这农村老房子的时候,出嫁女儿有没有出资或者出力,如果有,那就一定可以拿到拆迁款,如果没有,那就是出资出力者的,一般都是父母,所以补偿款就是父母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的话,那拆迁款就是父母的,父母肯给你,自然就有,如果不肯给你,就没有。
如果父母不在了,有遗嘱指定某人可继承房子的话,就是那个人的。
如果没有遗嘱指定给谁的话,那么出嫁女也是享有继承权的,自然就可以分到拆迁款。
如果盖房子的时候出资出力的除了父母还有其他兄弟,那么拆迁款将会先按出资比例分开,然后依据实际情况,几个兄弟姐妹按继承平分父母那份拆迁款。
一、继承权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2.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父亲房子拆迁现金补偿多少
2、父亲的拆迁房在儿子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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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父亲房子拆迁现金补偿,父母拆迁款儿子有权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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