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改建房屋后拆迁款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改建行为的合法性、拆迁补偿的构成以及具体的计算方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改建行为的合法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才能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因此,在讨论拆迁款计算之前,必须确保承租人的改建行为是合法的。
拆迁补偿的构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可能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
拆迁款的具体计算
在计算拆迁款时,应首先评估改建后房屋的价值。这通常涉及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他们会根据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以及改建后的增值部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承租人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承租人将房屋用于经营活动,并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那么承租人还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部分补偿的计算通常会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
综上所述,承租人改建房屋后的拆迁款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多个因素的考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承租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房地产评估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二、承租人的房屋拆迁补偿如何办理房屋拆迁和租赁同时出现,如果双方没有协议,那么房屋应当归房东所有,但房东应当对承租人的投资作出补偿。
承租人可以获得补偿的前提是,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未租赁期限未届满。
无论是住宅房屋还是非住宅房屋,如果承租人和所有权人可以就解除租合同达成一致,则由所有权人按照合同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或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未达成一致,则需要分别进行讨论。
住宅性房屋的承租人主要有三部分补偿一是剩余的房租以及临时安置的费用,二是搬迁的费用,三是经出租人同意进行的装修和添附的费用和损失。
一、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承租人在拆迁中所具有的性质
(一)承租人具有从属性。
由于房屋使用权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从属于所有权。
《拆迁条例》第四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即对所有权人进行安置的原则,在拆除租赁房屋时当然也是首先考虑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是否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取决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租赁协议的性质及约定。
由于不存在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及承租人的重复补偿安置,所以从这一角度讲对承租人的补偿取决于被拆迁人的让渡。
所以在拆迁法律关系中,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在相当程度上从属于被拆迁人。
(二)承租人具有独立性。
导致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具有独立性的原因是租赁权的用益性。
由于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承租人可以就其使用、收益方面因拆迁受到的损失单独要求补偿安置,即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在某些方面独立于被拆迁人。
需要说明的是,承租人的独立性不仅体现在权利方面,如独立的补偿请求权、独立的权利救济权等,同时也体现在其义务方面,如独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三、承租人建的房屋拆迁赔偿给谁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
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拆迁对承租人怎么补偿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
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什么叫承租房1、承租房就是一方将自己享有租赁权的房屋出租给你一人使用,该出租的房屋处于出租状态。
2、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五、承租房拆迁政策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
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什么叫承租房1、承租房就是一方将自己享有租赁权的房屋出租给你一人使用,该出租的房屋处于出租状态。
2、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六、承租房动迁怎么分配房屋拆迁和租赁同时出现,如果双方没有协议,那么房屋应当归房东所有,但房东应当对承租人的投资作出补偿。
承租人可以获得补偿的前提是,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未租赁期限未届满。
无论是住宅房屋还是非住宅房屋,如果承租人和所有权人可以就解除租合同达成一致,则由所有权人按照合同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或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未达成一致,则需要分别进行讨论。
住宅性房屋的承租人主要有三部分补偿一是剩余的房租以及临时安置的费用,二是搬迁的费用,三是经出租人同意进行的装修和添附的费用和损失。
一、征收方威胁不搬迁要强拆拆迁户应该相信吗
征收方威胁不搬迁就要强拆的,要看拆迁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符合的,被拆迁人要做好准备,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承租人在拆迁中所具有的性质
(一)承租人具有从属性。
由于房屋使用权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从属于所有权。
《拆迁条例》第四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即对所有权人进行安置的原则,在拆除租赁房屋时当然也是首先考虑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是否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取决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租赁协议的性质及约定。
由于不存在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及承租人的重复补偿安置,所以从这一角度讲对承租人的补偿取决于被拆迁人的让渡。
所以在拆迁法律关系中,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在相当程度上从属于被拆迁人。
(二)承租人具有独立性。
导致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具有独立性的原因是租赁权的用益性。
由于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承租人可以就其使用、收益方面因拆迁受到的损失单独要求补偿安置,即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在某些方面独立于被拆迁人。
需要说明的是,承租人的独立性不仅体现在权利方面,如独立的补偿请求权、独立的权利救济权等,同时也体现在其义务方面,如独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1、房屋改建拆迁补偿标准
2、房屋改建拆迁补偿协议书
3、房屋改建拆迁补偿怎么算
4、房屋改造拆迁
5、改建 拆迁
6、房屋改建拆除
7、改建房屋征收什么意思
8、房屋拆改怎么收费标准
9、房屋改造补偿政策
10、房屋改建有补贴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改建拆迁补偿,承租人改建房屋后拆迁款怎么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改建拆迁补偿,承租房拆迁政策
内容审核:贾波涛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