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论点
商铺租赁到期后遇拆迁,需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拆迁政策及法律规定,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边界。租赁到期后双方租赁关系通常终止,承租方一般不直接享有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但可依据合同约定或实际投入,主张装修残值、搬迁费等合理补偿;若租赁合同对拆迁补偿有特殊约定,应优先按约定处理,未约定则需结合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到期后,若未续签合同,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此条款明确租赁到期后承租人的返还义务,为判定租赁关系终止后的权益归属提供基础。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拆迁相关补偿分配方式,双方需按约履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明确拆迁补偿的核心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通常为出租方)。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此条款列出补偿范围,为承租方主张合理补偿(如搬迁费)提供依据。
法律分析
租赁关系终止后的权益归属:
商铺租赁到期后,若双方未续签合同,租赁关系依法终止,承租方不再享有对商铺的使用权。从法律层面看,拆迁补偿的核心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即出租方,房屋价值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等主要补偿款项应归出租方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承租方完全无权益可主张,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商铺进行了装修且装修仍有残值,或因拆迁产生了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相应补偿。例如,承租方为开展经营对商铺进行了精装修,租赁到期后装修仍较新,此时可要求出租方给予一定的装修残值补偿。
租赁合同特殊约定的效力:
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租赁期内或租赁到期后一定期限内遇拆迁,承租方有权获得部分补偿(如装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则该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分配补偿款项。例如,合同约定 “若租赁到期后 6 个月内遇拆迁,承租方可获得装修补偿的 50%”,当符合该条件时,承租方有权依据约定主张补偿。若合同未作约定,承租方主张补偿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因拆迁产生了实际损失,且该损失与出租方获得的拆迁补偿存在关联。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归属争议: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通常是对房屋所有权人因拆迁导致房屋无法出租或经营产生的损失补偿。租赁到期后,承租方已无经营权利,一般无权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如果租赁到期前承租方仍在正常经营,且拆迁行为导致其在租赁到期前提前终止经营,产生了停产停业损失,承租方可在租赁期内主张该部分补偿;若租赁到期后才确定拆迁,承租方因已终止经营,通常无法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律师观点
区分租赁到期时间与拆迁启动时间:
律师处理此类问题时,首先会明确商铺租赁到期时间与拆迁决定作出时间、拆迁实施时间的先后顺序。若拆迁启动于租赁到期前,承租方仍享有租赁权益,可主张搬迁费、装修残值补偿,若存在停产停业情况还可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若拆迁启动于租赁到期后,承租方租赁权益已终止,仅能就租赁期内的合理投入(如未摊销完毕的装修成本)主张补偿,且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合同约定是关键判断依据:
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补偿的约定是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若合同约定清晰,应优先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模糊,需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综合判定。例如,合同未明确装修补偿归属,律师会根据装修的性质(可拆除或不可拆除)、装修投入的金额、使用年限等因素,主张合理的装修残值补偿。
承租方需举证证明自身损失:
承租方主张补偿时,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存在实际损失且该损失与拆迁行为相关。例如,主张装修残值补偿需提供装修合同、付款凭证、装修工程验收报告等证据,证明装修的投入金额及当前残值;主张搬迁费需提供搬迁合同、运输费用票据等证据,证明搬迁产生的实际费用。若承租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其补偿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律师建议
及时核查合同与拆迁政策:
承租方在得知商铺将拆迁后,应第一时间核查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补偿的约定,同时通过政府官网、拆迁办咨询等方式获取当地拆迁补偿政策,明确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及补偿对象,做到对自身权益有清晰认知。
积极与出租方协商沟通:
承租方应主动与出租方沟通,说明自身在租赁期间的投入及因拆迁产生的损失,提出合理的补偿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会议纪要、录音等),以防后续产生纠纷。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书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内容。
做好证据收集与保全工作:
承租方需全面收集与自身权益相关的证据,包括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装修合同及付款票据、商铺经营相关记录(如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搬迁费用票据等。若商铺装修有残值,可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装修残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为补偿主张提供专业依据。
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若与出租方协商无果,承租方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在收集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合理补偿。起诉前需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明确诉讼请求及举证方向,以提高维权成功率。同时,需注意诉讼时效,避免因超过时效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合理规划搬迁事宜:
无论补偿协商结果如何,承租方都应按照租赁到期时间及拆迁进度,合理规划商铺搬迁事宜,及时清理商铺内物品,避免因延误搬迁导致额外损失(如逾期占用商铺产生的租金、拆迁方的罚款等)。搬迁过程中注意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防止财产损坏或丢失。
二、租的店面要拆迁有补偿吗找商铺所有权人赔偿。
有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同时现有的拆迁规定拆迁安置协议只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合同,不涉及承租人。
根据拆迁规则制定的原则,现行的拆迁规定还是对承租人的利益予以考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因为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该规定对拆迁补偿的对象没有明确,该补偿的对象应该是因拆迁停产、停业的单位,而不一定是产权房屋的所有人。
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拆迁律师介绍,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与此同时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因此对于房屋所有人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房屋租赁关系处理有特别的规定,拆迁房屋有租赁关系和没有租赁关系是不一样的安置处理方式。
同时这样规定也明确了房屋有租赁关系的所有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义务,该补偿应该为因为拆迁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一、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
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
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具体的停产停业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有哪些?
1、在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
同时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2、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3、对于违建,相信很多老百姓都不是很清楚,对于拆除违章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4、对于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是实行货币补偿以及产权置换,也可是两者相结合。
5、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对于评估价格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6、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7、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8、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9、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0、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商铺在租赁期间被拆迁该怎么办租户到期不搬,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租户这个行为已经违反《民法典》。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所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此时房东与租客之间已经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租客处于占用他人房屋行为,需要承担该期间的房屋占用费。
房东可以强制要求对方腾房,并要求对方支付延期搬家的租金,如果有因此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租但租客又不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赁期满后到实际搬出房屋时止的使用费(可以以前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并可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法院判决后,租客仍不自觉属于判决,不搬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要赔偿损失,需要根据合同当中的约定。
因为合同法基本上都是意思自治,除非无约定才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纠纷。
2、未签订合同、未缴纳房租,不存在合法的占有权,且经过占有权人的主动要求办理房屋,拒不实行的,严格意义上是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但是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一般以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所以通常不会去起诉非法侵入住宅罪,而是在民事层面上解决纠纷。
3、如果已经有了生效判决,就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行为的强制执行不太容易进行,但是对财产的强制执行,可以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如银行存款。
4、只有在获得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财产。
当事人无权自行进行,否则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5、如果租户的行为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仅仅单纯的拖欠租金,则只属于民事纠纷。
6、一般而言,准备好诉状、证据去法院立案,受理后大概1个星期会转到审判庭承办法官处。
具体的开庭时间要根据法官的安排。
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则审限为3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
但是不排除因为特殊情况延长审限的情形。
判决生效后第二日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的执行情况,要看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了。
四、商铺租期到期4个月,租户拒不搬出,求解决办法!一、租的商铺没到期被拆了怎么办1、租的商铺没到期被拆了,可以和商铺的所有权人进行协商赔偿,对于因为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对方不予赔偿的情况,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解决方法如下:
1、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2、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
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租的商铺没到期被拆了怎么办一、租的商铺没到期被拆了怎么办1、租的商铺没到期被拆了,可以和商铺的所有权人进行协商赔偿,对于因为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如果对方不予赔偿的情况,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解决方法如下:
1、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2、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
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拆迁对商铺租赁人有补偿吗找商铺所有权人赔偿。
有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同时现有的拆迁规定拆迁安置协议只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合同,不涉及承租人。
根据拆迁规则制定的原则,现行的拆迁规定还是对承租人的利益予以考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因为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该规定对拆迁补偿的对象没有明确,该补偿的对象应该是因拆迁停产、停业的单位,而不一定是产权房屋的所有人。
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拆迁律师介绍,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与此同时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因此对于房屋所有人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房屋租赁关系处理有特别的规定,拆迁房屋有租赁关系和没有租赁关系是不一样的安置处理方式。
同时这样规定也明确了房屋有租赁关系的所有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义务,该补偿应该为因为拆迁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一、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
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
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具体的停产停业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有哪些?
1、在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
同时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2、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3、对于违建,相信很多老百姓都不是很清楚,对于拆除违章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4、对于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是实行货币补偿以及产权置换,也可是两者相结合。
5、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对于评估价格有疑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6、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7、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8、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9、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0、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1、租赁商铺拆迁补偿需要出具合同吗怎么写
2、商铺租赁拆迁条款
3、租的商铺拆迁补偿
4、商铺租赁合同遇到拆迁条款
5、商铺租户拆迁补偿
6、租户商铺拆迁
7、商铺租户拆迁补偿约法律规定
8、租赁商户拆迁补偿
9、房子拆迁商铺租客有补贴吗?
10、租的商铺拆迁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商铺拆迁补偿需要出具合同吗,商铺租赁到期遇到拆迁如何处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租的商铺没到期被拆了怎么办
内容审核:李静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