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拆迁安置房购房款算错少付,差价补缴责任如何界定?
在江苏扬州的拆迁安置过程中,若发现购房款计算错误导致少付,被拆迁方有权要求补足差价,而拆迁方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明确责任归属与法律救济途径,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扬州地方性法规综合分析。
一、差价补缴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若拆迁方因计算错误导致购房款少付,构成“不当得利”,被拆迁方有权请求返还差额。例如,若协议约定房屋单价为8000元/平方米,但实际按6000元/平方米结算,差额部分即属于不当得利。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购房款计算错误导致补偿金额与协议约定不符,被拆迁方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扬州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细化补偿标准。例如,2025年扬州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中,若选择房票安置,购房补贴根据购房时间分段计算(如3个月内购房补贴20%)。若因计算错误导致补贴金额减少,拆迁方需按协议约定补足差额。
二、责任界定的关键要素
计算错误的性质:需区分是单纯计算失误还是协议条款歧义。若协议明确约定单价、面积等关键条款,拆迁方因疏忽导致计算错误,需承担补缴责任。
证据的充分性:被拆迁方需提供原始协议、计算依据、沟通记录等证据。例如,若协议载明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但实际按80平方米结算,需提供测绘报告或评估报告证明面积差异。
协议的合法性: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主张撤销或变更。例如,若拆迁方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导致购房款少付,被拆迁方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核算。
三、法律救济途径
协商与复核:发现差价后,被拆迁方应第一时间与拆迁方沟通,要求重新核算并补足差额。扬州《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复核补偿金额。
行政复议或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协议文本、计算依据、沟通记录等。
律师介入:复杂案件中,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律师可协助审查协议条款、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并代表当事人与拆迁方谈判。
四、典型案例参考
在扬州某拆迁项目中,被拆迁人发现购房款少算10万元。经律师协助,其提供测绘报告证明房屋实际面积比协议约定多出12.5平方米,法院最终判决拆迁方补足差额并支付利息。该案例表明,只要证据充分,法律将支持被拆迁方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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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安置房补差价会按市场价吗,安置房补交差价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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