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为镇江某村村民,90年代,其父亲与该村村委会签订协议,承包了该村50亩土地,后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将承包期延至2031年。张先生一家先后投入大量成本建造鱼塘、棚舍等,并成立了渔场。后该渔场被纳入征迁范围,但张先生始终未与拆迁方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未曾想,2019年2月18日,在张先生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街道办联合村委会出动了大量人员以及多辆城管车辆、铲车,将张先生渔场内的鱼塘、树木进行强推,1000多平米的经营用房也被拆除,张先生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眼看多年苦心经营就要毁于一旦,张先生毅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于网络拆迁律师认为,在未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没有提前通知,强行拆除的行为是违法的,街道办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作的主体资格,请求确认街道办强推张先生鱼塘、林木及强制拆除张先生渔场内经营用房的行为违法。最终法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
●江苏省鱼塘被征收补偿标准
●江苏鱼塘老板电话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张先生 经营的渔场被强推、拆迁 最终法院判决拆迁违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江苏鱼塘老板电话内容审核:李佳欣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