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棚改拆迁补偿芜湖,芜湖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摘要:本文介绍棚改拆迁补偿芜湖,芜湖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芜湖住房补贴怎么申请,芜湖买房补贴标准和政策,芜湖租房补贴申请条件,芜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2022,芜湖县购房补贴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棚改拆迁补偿芜湖,芜湖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棚改拆迁补偿芜湖,芜湖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一、芜湖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执照等证件。

一、补贴标准

(一)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下同),每套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

(二)在芜湖县就业的专科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三)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四)本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二、凡在城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的其子女可就近入学,其他符合在县城就学的人员由教育部门安排在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挂户就近入学。

三、对2016年棚改户以及各镇征地拆迁户采取货币化补偿安置,购买存量房(安置房)和使用“房票”的比例不得低于50%,积极引导棚改及征地拆迁户购买商品住宅房。

四、凡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驻县单位)在县城规划区购买商品住宅房的,在享受本规定第一条奖励的基础上,可由所在单位再给予每套补助1万元。

五、高技术人才在县城购买商品住宅房和规模以上企业团购商品住宅房,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补贴。

六、凡属2016年度新启动征收(含模拟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象(含双方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房,可享受如下购房补贴:

(一)不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按500元_给予购房补贴;

(二)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超过部分按300元_给予购房补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称《决定》)规定,继续推进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与提高职工工资相结合。租金提高后,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离退休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减、免政策。

第十二条 按照《决定》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格。从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衔接。要保留足够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得出售。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要在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认真普查,清查和纠正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个人住房档案,制定办法,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稳步开放已购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市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具体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芜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2022

法律主观:

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1、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区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3、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到户籍所在区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5、到户籍所在区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法律客观: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三、芜湖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一、补贴标准1、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2、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二、申请要求(一)申报条件1、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时点(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日期,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不超过35周岁;2、申请人所在企业依法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申请人于2018年6月30日后(含6月30日)在我市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4、普通商品住房为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房。

(二)申请对象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

一、对2013年6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签订购房合同、经市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申请购房补助时已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延续执行补助政策。

二、上述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芜湖买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未婚者本人名下无房即可,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产)一、补贴标准1、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2、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3、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4、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五、芜湖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未婚者本人名下无房即可,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产)一、补贴标准1、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2、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3、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4、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六、芜湖县购房补贴标准

法律主观:

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1、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区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3、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到户籍所在区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5、到户籍所在区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法律客观: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芜湖棚户区拆迁

2、芜湖 棚改

3、芜湖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4、芜湖棚户区改造

5、芜湖棚户改造叫停

6、2021年芜湖棚改

7、芜湖棚改结束了吗

8、芜湖2020棚户改造范围

9、芜湖棚改政策

10、芜湖棚改计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棚改拆迁补偿芜湖,芜湖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棚改拆迁补偿芜湖,芜湖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