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房屋看着像似是违章建筑,但实际却是合法建筑,或者是可以经过补办房产手续就可以为合法房屋。在违章建筑拆除之前,应该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查明事实,避免误拆合法房屋。如果没有了解清楚这8类房屋就当成违章建筑拆除,拆除人员是要负行刑事责任!
第一种、房屋手续不全齐全的是可以补办手续的,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
依照《城乡规划法》,没有取得相关的房产手续,是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房产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律师认为,对于可以补办相关房产手续的违章建筑,应该给予限期整改的机会。
第二种、在2008年之前完成建造或者改建、扩建的房屋,不应该认定为违章建筑
在2008年之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职能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该建筑在2008年之前首次完成建造或改建扩建。
第三种、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
如果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房产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这种情况属于证照不全,可以补办手续。
第四种、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建设的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招商引资企业经行政机关或职能部门同意建设的建筑(审批方具有建筑合法性审批权),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n\n\n 大理洱海边满目疮痍
第五种、1986年6月25日之前建好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自从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1982年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随之废止。所以说,1986年6月25日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第六种、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例如通过行政机关的招标投标、拍卖等方式一次性出售土地使用权,但是出售时只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没有办理手续,这种情况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
第七种、农村的三种土地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承包地、利用荒山荒地自由复垦的土地、基本农田生产建设的土地,这三类土地上的建筑,不应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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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种、在土地总体规划调整之前建造的房屋。
该房屋符合当时的用地规划,并取得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我们认为符合当时的规定,但不符合现在条件的农村土地,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依据法律规定,只能没收,不能限期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章建筑多少年不能强拆法律分析:
1、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内容规定了,凡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行政机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2、针对有何能取得合法证件认证的建筑需要采取改正措施及时合法认证,其他限期内要求改正的,按规定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4、凡是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违建”都需要区域范围的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城乡规划主管依法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2020年违建拆除新规无论多少年的违章建筑都要拆除,但如果违章建筑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暂时不拆:
1、违建拆除后,会影响主题建筑结构,或者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可以暂时不拆,但拆迁或者翻新的时候再拆;
2、利用现有科技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建,可以暂时不用拆除;
3、违建拆除后,会公共利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暂时不拆除。
在农村,主要是这三种违建可不拆:
1、对不符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违法超占的宅基地,且确实因为违法超占不足一间房屋而无法拆除的,可以先不拆除;
同时在确权时进行登记,在以后拆建和翻建时再进行拆除。
2、对依法继承的房屋或在1991年1月1日前依法批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可以不受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进行确权登记。
3、对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只要是经依法批准异地建房的,在落实宅基地处置政策后,可以凭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阳光房算不算违建阳光房算不算违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一层、顶楼阳光房,违建的几率大。
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产权的顶楼或一楼都属于公共场所,如果直接搭建阳光房的话,就是违建行为;
2、不是所有别墅阳光房,都不属于违建。
别墅一般分为2种,独栋和联排,而判断别墅阳光房是否违建,关键在于产权是否归属于自己。
对于独栋别墅,产权都属于自己,只要不妨碍其它业主跟物业报备,就可以在院子、阳台或露台建阳光房。
对于联排别墅,在搭建阳光房之前,赛尔特阳光房的专研团队建议先咨询相关部门,比如物业和城管局;
3、公寓封露台/阳台做阳光房,违建几率大。
在很多公寓层楼中,有不少业主会倾向于用阳光房封阳台或露台。
其实,自家阳台或露台不是自己想封就能封的,在做封闭工作之前,必须征得物业的同意;
4、建移动阳光房,违建几率小。
另外,也有不少业主倾向于搭建移动阳光房在阳台中。
由于移动阳光房采用的是模块式开合,业主只要移动阳光房切换成“全开放”模式,基本与户外空间无差别,因此物业和城管很难断定为违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六十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四、违章建筑多少年不拆就合法了根据最新规定,如果违法建筑通过补正手续成为了合法建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会影响重要建筑物的主体安全、根据现有技术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或者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用拆除该违法建筑。
这是政府基于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衡量,体现了行政法中的合理行政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2020年违建强拆新政:
违建房屋有哪些类型?
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的违建房屋。
2、没有按照申建审批成功的那张设计图而自行施工的建筑物。
3、没有经过村集体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通知或者申请了改建、加建房屋但是未成功,就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
4、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等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五、2020年违建强拆新政策根据最新规定,如果违法建筑通过补正手续成为了合法建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会影响重要建筑物的主体安全、根据现有技术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或者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用拆除该违法建筑。
这是政府基于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衡量,体现了行政法中的合理行政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2020年违建强拆新政:
违建房屋有哪些类型?
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的违建房屋。
2、没有按照申建审批成功的那张设计图而自行施工的建筑物。
3、没有经过村集体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通知或者申请了改建、加建房屋但是未成功,就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
4、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等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六、2022年违建拆除新规法律分析:
1、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内容规定了,凡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行政机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2、针对有何能取得合法证件认证的建筑需要采取改正措施及时合法认证,其他限期内要求改正的,按规定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4、凡是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违建”都需要区域范围的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城乡规划主管依法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1、2020门市违建拆迁怎么补偿的
2、违建门市房怎样赔偿
3、门市违建可不拆有依据
4、门市房违建上哪个部门举报
5、门市违章建筑包括哪些
6、违建门面房拆除有补偿吗
7、门市违建房东需赔偿租客吗
8、门面房违建
9、门面房违建向什么单位举报
10、门面房违建怎么算违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门市违建拆迁怎么补偿,2020年八种违建不能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0门市违建拆迁怎么补偿,2020年违建强拆新政策
内容审核:岳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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