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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土地补偿款分配时间段,征地款分配村民期限和时效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土地补偿款分配时间段,征地款分配村民期限和时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否适用时效规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否适用时效规定?,征地款发放时间规定 法律问题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土地补偿款分配时间段,征地款分配村民期限和时效

拆迁土地补偿款分配时间段,征地款分配村民期限和时效

一、征地款分配村民期限和时效

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期限和时效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一、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在征收过程中,必须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信息,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确保了征地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二、征地款分配的期限

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征地款分配给村民的具体期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完成征地款的分配工作。这个期限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政府会尽力确保及时、公正地分配征地款。

三、征地款分配的时效

征地款分配的时效性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征地款分配的及时性,二是征地款分配的合法性。

及时性:政府应在征收土地后尽快完成征地款的分配工作,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具体的分配时间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征收土地的规模、补偿标准的确定、资金筹措等。

合法性:征地款的分配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如果村民对征地款分配存在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期限和时效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政府应确保征地款分配的及时性和合法性,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否适用时效规定?

一、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1、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具体如下: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具体如下:

1、在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整个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

2、按照流程,村集体会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征地款集体留存的部分和个人发放部分的比例,然后再予以发放;

3、在现实实践操作当中,一般乡镇人民政府为了避免村集体再分配利益的时候有克扣的情况,都是直接将征地款直接打到村民个人的账户,村集体不留存或者只留存很少的一部分,不超过10%。

三、征地款分配村民法规

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具体如下: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具体如下:

1、在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整个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

2、按照流程,村集体会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征地款集体留存的部分和个人发放部分的比例,然后再予以发放;

3、在现实实践操作当中,一般乡镇人民政府为了避免村集体再分配利益的时候有克扣的情况,都是直接将征地款直接打到村民个人的账户,村集体不留存或者只留存很少的一部分,不超过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征用款村提留30%合法吗?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以及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我们村的土地问题?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含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是以户为使用和经营单元,土地确权是一户一证。

提留、集体收益的使用、承包方案等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空间讨论迅速腾达决定。

如果村民入伙从事经营活动,可经村民大会多数决定收益的分配及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襄阳征地款如何分配的?

农村征地款分配原则是: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要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征地拆迁款什么时候下来?

一 、拆迁款迟迟不下来怎么办1、拆迁款迟迟不下来处理方法如下:

(1)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向法院起诉,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2)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款到账流程是什么1、被拆迁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

2、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3、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

4、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

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征地款一般多久能拿到

征地款一般自征收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拿到。

实施征地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实施征地行为前一次性发放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分配适用时效规定,诉讼时效六个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五、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否适用时效规定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分配适用时效规定,诉讼时效六个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六、征地款发放时间规定 法律问题

一、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1、征地款分配村民的法规是什么具体如下: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征地款是怎样发放的具体如下:

1、在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整个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

2、按照流程,村集体会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协商征地款集体留存的部分和个人发放部分的比例,然后再予以发放;

3、在现实实践操作当中,一般乡镇人民政府为了避免村集体再分配利益的时候有克扣的情况,都是直接将征地款直接打到村民个人的账户,村集体不留存或者只留存很少的一部分,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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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土地补偿款分配时间段,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否适用时效规定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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