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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支付给谁?,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给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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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支付给谁?,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给谁的

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支付给谁?,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给谁的

一、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给谁的

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一般归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

具体分析如下:

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此外,该条例还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此,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因积极配合拆迁而获得的经济补偿。

二、在确定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的归属时,首先需要明确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农村房屋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那么拆迁奖励款一般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归农民集体所有。然而,如果农村房屋已经出售给个人,那么拆迁奖励款的归属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在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之间转让,且买卖合同有效,那么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以及拆迁奖励款将归买方所有,与原房主无关。

如果农村房屋卖给了非本村集体成员,那么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拆迁款以及拆迁奖励款原则上归原房主所有。但如果在买卖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屋拆迁后所得补偿款的归属,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原房主在获得拆迁奖励款的同时,应当归还买方购房款,并可能需要补偿买方因房屋装修或价格上涨而带来的损失。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拆迁奖励款的归属主要取决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买卖的具体情况。

二、房屋拆迁过程中的高额拆迁奖励能不能领?

房屋拆迁奖励的意义是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以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拆迁,减少房屋拆迁过程中因补偿产生的争议,使得拆迁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房屋拆迁奖励是什么

拆迁奖励的标准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地拆迁政策制定,依法支付房屋调查评估奖励、按期腾空搬迁奖励和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奖励,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拆迁的奖励是什么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补偿可实行奖励和补助制度,奖励包括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

其中征收住宅房屋的,应当实行同一征收项目统一标准的征收奖励。

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征收住宅房屋可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搬迁时限奖励标准应控制在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10%以内。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一、对非住宅征收有哪些补偿费用?

对于非住宅房屋的征收,法律上也有规定。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其中,搬迁费包括机器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和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生产设备重置费等费用。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办法》提出,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

五、拆迁奖励是如何规定的吗?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补偿可实行奖励和补助制度,奖励包括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

其中征收住宅房屋的,应当实行同一征收项目统一标准的征收奖励。

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征收住宅房屋可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搬迁时限奖励标准应控制在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10%以内。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一、对非住宅征收有哪些补偿费用?

对于非住宅房屋的征收,法律上也有规定。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其中,搬迁费包括机器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和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生产设备重置费等费用。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办法》提出,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

六、农村拆房有补贴吗

房屋拆迁奖励的意义是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以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拆迁,减少房屋拆迁过程中因补偿产生的争议,使得拆迁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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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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