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份针对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住建决〔2024〕35号。处罚决定显示,该公司在参与美兰机场二期周边路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过程中,因隐瞒资信业绩被扣分。
{"ctype":2,"value":"6a600c338744ebf8bd2ac3a3cbf9d72a6159a7d7","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6a600c338744ebf8bd2ac3a3cbf9d72a6159a7d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根据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海口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发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信业绩评分项目中存在问题。具体来说,该公司在企业荣誉项未提供任何奖项导致不得分,具体为未提供2015年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奖23个、2017年市政公用工程奖24个,导致失2分。此类情形涉嫌隐瞒资信业绩参与投标,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扣分处理。不良行为代码为KC-C03-21,扣分分值为4分。这一处罚将对该公司今后的工程项目投标产生一定的影响,提醒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工程设计企业,应以此为戒,深刻反思自身在投标过程中的不足,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投标质量。同时,也应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共同营造诚信、公平的投标氛围。
二、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关于2010年第24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受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对2010年第24批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2月8日,对于公示意见为待定的企业或对于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材料交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小木桥路683号 邮编:
200032 2010年第24批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三、上海市关于2010年第24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受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对2011年第7批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11日,对于公示意见为待定的企业或对于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材料交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小木桥路683号 邮编:
200032 2011年第7批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
四、关于上海2011第七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真实性审计或者评审重点不仅审查签证形式上要有相应主体签名或者盖章,还要审查签证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有无串通一气搞虚假签证。
虚假签证一般存在于隐蔽工程中,比如房屋建筑工程的基础部分、梁柱的钢筋部分,市政道路的路基部分,这就需要审计或者评审人员采用合理的方法来检查验证,取得真实可靠的签证证据。
另外,司法实践中,经过审计机关认可的签证可以直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比如有的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接受审计监督的国家建设项目的工程,通过审计查验完成的工程量的,经审计确认的有关工程量的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具有证明力,人民法院应当采信,作为双方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林长宇律师,从业14年,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东方卫视》、《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对其代理的案件进行过报道,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为众多客户提供过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善于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擅长:
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务、股权纠纷、经济纠纷、婚姻与继承等。
林长宇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善于利用证据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主张用先进的理念与务实的手段解决一切棘手的法律问题,靠实力赢得同行及当事人的尊重。
五、上海建设工程案件律师:审计或财政评审对签证真实性的认定标准真实性审计或者评审重点不仅审查签证形式上要有相应主体签名或者盖章,还要审查签证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有无串通一气搞虚假签证。
虚假签证一般存在于隐蔽工程中,比如房屋建筑工程的基础部分、梁柱的钢筋部分,市政道路的路基部分,这就需要审计或者评审人员采用合理的方法来检查验证,取得真实可靠的签证证据。
另外,司法实践中,经过审计机关认可的签证可以直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比如有的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接受审计监督的国家建设项目的工程,通过审计查验完成的工程量的,经审计确认的有关工程量的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具有证明力,人民法院应当采信,作为双方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林长宇律师,从业14年,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东方卫视》、《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对其代理的案件进行过报道,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为众多客户提供过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善于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擅长:
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公司法务、股权纠纷、经济纠纷、婚姻与继承等。
林长宇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善于利用证据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主张用先进的理念与务实的手段解决一切棘手的法律问题,靠实力赢得同行及当事人的尊重。
六、上海工程纠纷律师:出借资质单位的责任承担关于2010年第24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受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对2010年第24批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2月8日,对于公示意见为待定的企业或对于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材料交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小木桥路683号 邮编:
200032 2010年第24批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长宁区25个拆迁项目名单公示
2、2021年长宁区拆迁范围
3、长宁区25个拆迁项目名单最新
4、长宁区拆迁计划
5、2020上海长宁区动迁规划
6、长宁区可能动迁的地方
7、长宁区动迁补偿方案最终版
8、长宁区5年规划动迁板块
9、2021长宁区动迁规划图
10、2020长宁区征收计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宁区25个拆迁项目名单,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因隐瞒资信被扣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长宁区25个拆迁项目名单,上海建设工程案件律师:审计或财政评审对签证真实性的认定标准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