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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房产证 拆迁补偿,搬迁房产证掉了能补吗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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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房产证

补办房产证 拆迁补偿,搬迁房产证掉了能补吗多少钱啊

一、搬迁房产证掉了能补吗多少钱啊

搬迁房产证丢失是可以补办的,补办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一定流程操作。同时,补办房产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首先,关于房产证丢失补办的可行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即使房产证丢失,也可以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录来补办新的房产证。因此,搬迁房产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

其次,补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向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并根据查询结果开具公告。

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宣布原房产证作废。

补办新证:在登报一段时间后(具体时长根据地区要求而定),携带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并申请补办新的房产证。

最后,关于补办房产证的费用问题。

工本费:补办房产证需要支付一定的工本费,具体金额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为10元本。

登报费用:在补办房产证前,需要登报声明原房产证遗失,这个过程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取决于当地报社的收费标准。

综上所述,搬迁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二、补办房产证需要1000块钱吗

法律主观:

费用一:

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费用二:

登记费:

由被拆迁人交纳。

其中住宅:

80元/套。

费用三:

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费用四:

证书印花税:

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费用五:

合同印花税:

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费用六:

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

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

按投资额的3%交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拆迁还原房办房产证要缴纳多少钱

拆迁安置房办证需缴1.5%契税、1‰印花税、5元证书印花税、10元工本费、80元住宅登记费、3元/平方米手续费。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纳1.5%的契税,1‰的合同印花税,5元/本的证书印花税,10元/本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80元/套的住宅登记费,3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拓展延伸

拆迁还原房产证办理费用解析

拆迁还原房产证办理费用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拆迁还原房产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具体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房屋登记费、不动产权证书费等。

土地出让金是指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拆迁还原房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支付的费用。

房屋登记费是指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登记手续费用。

不动产权证书费是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的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因地区而异,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得详细信息。

办理拆迁还原房产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会根据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过程中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获得准确的费用信息。

结语

拆迁还原房产证办理费用包括契税、合同印花税、证书印花税、工本费、住宅登记费和手续费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契税征收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同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具体费用标准因地区而异,建议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获取准确信息。

办理过程中,您可咨询相关机构以获得详细费用解析。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四、拆迁还原房,要办房产证有什么费用吗?

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

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

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五、搬迁补偿房子有房产证吗

拆迁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

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

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六、补办房产证多少钱

法律主观:

费用一:

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费用二:

登记费:

由被拆迁人交纳。

其中住宅:

80元/套。

费用三:

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费用四:

证书印花税:

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费用五:

合同印花税:

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费用六:

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

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

按投资额的3%交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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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补办房产证 拆迁补偿,搬迁补偿房子有房产证吗

内容审核:曹艳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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