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了后,土地未被国家征用,其归属问题主要取决于原有的土地权属。
一、农村宅基地的情况
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仍然属于该农村村民集体所有。虽然房屋已不存在,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未因此改变。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如果房屋拆除后,村民希望重新建房,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
二、非宅基地的情况
如果拆除的房屋不是位于农村宅基地上,而是位于城市或其他非农业用地,那么土地的权属将根据具体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来确定。
在一些情况下,拆除房屋后的土地可能会被政府收回,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或其他用途。然而,在没有正式征用的情况下,土地仍然属于原使用权人。
总的来说,房子拆除后土地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原有的土地权属和使用性质。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土地仍然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如果是非宅基地,则需根据具体的法律文件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政府有意征用土地,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二、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还能被拆迁吗?律师解答老房子拆了地皮不再属于个人。
房屋被拆迁,土地一般归国家所有,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房子拆了土地还属于我吗一、国有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1、划拨土地的房子拆迁的补偿是,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四、国有划拨土地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后也即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分情况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五、房屋拆迁后土地归谁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后也即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分情况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六、只有土地证的房子拆了有补偿吗律师解答老房子拆了地皮不再属于个人。
房屋被拆迁,土地一般归国家所有,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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