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征地补偿面积与土地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办,土地跟房屋不是一个人的拆迁怎么分

摘要:本文介绍征地补偿面积与土地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办,土地跟房屋不是一个人的拆迁怎么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宅基地和房屋不属于同一人拆迁怎么分,农村拆迁,国土证和房产证不是同一个人,户口不在农村拆迁能分到房吗,房屋拆迁后土地归谁,老家拆迁了户口在城里能分到房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征地补偿面积与土地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办,土地跟房屋不是一个人的拆迁怎么分

征地补偿面积与土地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办,土地跟房屋不是一个人的拆迁怎么分

一、土地跟房屋不是一个人的拆迁怎么分

当土地与房屋的所有权不属于同一人时,拆迁补偿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土地与房屋补偿分离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两部分。由于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因此土地补偿部分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到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补偿部分,由于房屋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该部分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二、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通常包括货币补偿和置换补偿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计算补偿金额。置换补偿则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提供一定面积的土地进行安置。

房屋补偿:一般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根据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等的价值确定。

三、拆迁分房

在拆迁分房中,如果涉及多个共有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后进行分配。如果共有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具体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被安置对象情况,依法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当土地与房屋不属于同一人所有时,拆迁补偿应分别按照土地和房屋的权属进行分配,其中土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拆迁分房过程中,应尊重共有人的权益,依法进行分配。

二、房屋拆迁后土地归谁

法律主观: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

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

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通过小编的介绍可知,农村房屋征用有没有征地补偿的话,还得看村政府的决策,另一方面是看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面积进行补偿。

不过一般来说,征用大家的房屋,肯定是有征地补偿的,不过具体的补偿金额肯定是和城镇的是不一样的。

延伸阅读: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什么权利?各地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意见(三)各地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意见及生效时间(一)

三、宅基地和房屋不属于同一人拆迁怎么分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手续的主旨是:

根据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同时需提交相关文件,如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等,以确保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移。

具体流程包括继承、赠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等情况,还需注意遗失或损毁土地证书的处理方式,以及买卖分宗、委托代办等情况所需的额外要求。

法律分析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是一个人的时候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同时需要拿着房产证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要知道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拓展延伸

拆迁过程中,农村居民的国土证和房产证持有人不一致的影响及解决方案

拆迁过程中,农村居民的国土证和房产证持有人不一致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首先,这种不一致可能导致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因为拆迁补偿款通常会根据房产证的持有人进行划分。

其次,这种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和争议的产生,如果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不公平或存在争议,相关当事人可能会寻求法律救济。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之一是,农村拆迁过程中需要严格核实国土证和房产证的持有人,并确保两者一致。

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可以通过调查核实、协商或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农村拆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正、透明的拆迁补偿分配。

结语

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

同时,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需提交相关材料,如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等。

对于拆迁过程中农村居民的国土证和房产证持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可能引发补偿款分配和法律纠纷等问题。

解决方案包括核实持有人身份、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并加强政府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正透明的拆迁补偿分配。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 例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四、农村拆迁,国土证和房产证不是同一个人

法律分析:

如果户口不在农村,拆迁不能分到房子,国家规定按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不在动迁范围之内,那就分不到任何房子和钱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户口不在农村拆迁能分到房吗

法律分析:

如果户口不在农村,拆迁不能分到房子,国家规定按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不在动迁范围之内,那就分不到任何房子和钱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老家拆迁了户口在城里能分到房吗

法律主观: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

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

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通过小编的介绍可知,农村房屋征用有没有征地补偿的话,还得看村政府的决策,另一方面是看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面积进行补偿。

不过一般来说,征用大家的房屋,肯定是有征地补偿的,不过具体的补偿金额肯定是和城镇的是不一样的。

延伸阅读: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什么权利?各地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意见(三)各地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意见及生效时间(一)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征地补偿面积与土地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办

2、征地补偿款与土地补偿款区别

3、土地补偿和征地补偿一样吗

4、征地补偿归谁所有

5、土地征用补偿款归谁所有

6、征地补偿款算土地款吗

7、土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款的区别

8、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归谁

9、征地补偿和房屋征收补偿区别

10、征地补偿房屋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面积与土地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办,土地跟房屋不是一个人的拆迁怎么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面积与土地产权证不一致怎么办,户口不在农村拆迁能分到房吗

内容审核:黄晓丽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