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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棚改对农村人是否公平

摘要:本文介绍临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棚改对农村人是否公平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平房棚户改造还进行吗,农村棚屋改造怎么赔偿,农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么补偿合理,农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么补偿合理,警惕棚改滥用,棚改说的是什么呢?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临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棚改对农村人是否公平

临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棚改对农村人是否公平

一、棚改对农村人是否公平

棚改对农村人是公平的。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为了改善民生、推进城市化进程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在棚改过程中,政府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改造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会因户口性质而有所区别。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公告相关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这确保了征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使得被征收人能够了解并参与到征收过程中。

其次,在补偿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征收人应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这些规定确保了被征收人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减少因棚改带来的损失。

此外,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进一步的补助和奖励。这些措施旨在激励被征收人积极参与棚改过程,并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综上所述,棚改对农村人是公平的,政府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改造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经济补偿和补助。

二、农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么补偿合理

法律分析:

很多城市都在进行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具体看各地的详细规定,以咸宁市为例: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意见,支持棚户区改造户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

法律依据:

《咸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我市棚户改造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意见,支持棚户区改造户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

三、平房棚户改造还进行吗

棚户区改造补偿应该按照征收面积和征收户数结合财政情况进行分配。

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

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四、农村棚屋改造怎么赔偿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

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棚户区改造补偿法律依据

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北京为例:

北京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

1、货币补偿政策

由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综合困难补助、平房、简易楼住宅困难补助及住房困难家庭补助几部分构成,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同时可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

2、产权调换政策

被征收房屋按照“征一还一”的标准执行,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签约选房。

其中,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1.5;

被征收房屋为简易楼,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0)×1.5;

被征收房屋为成套房屋,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

3、提前搬迁奖政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

逾期未完成签约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递减,直至递减为零。

工程配合奖:

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且被征收房屋未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的,给予10万元的工程配合奖。

五、农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么补偿合理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

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棚户区改造补偿法律依据

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以北京为例:

北京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

1、货币补偿政策

由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综合困难补助、平房、简易楼住宅困难补助及住房困难家庭补助几部分构成,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同时可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

2、产权调换政策

被征收房屋按照“征一还一”的标准执行,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签约选房。

其中,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1.5;

被征收房屋为简易楼,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0)×1.5;

被征收房屋为成套房屋,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

3、提前搬迁奖政策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搬迁奖。

逾期未完成签约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递减,直至递减为零。

工程配合奖:

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完成签约并按要求10日内搬家交房,且被征收房屋未进入司法强制执行程序的,给予10万元的工程配合奖。

六、警惕棚改滥用,棚改说的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

很多城市都在进行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具体看各地的详细规定,以咸宁市为例: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意见,支持棚户区改造户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

法律依据:

《咸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我市棚户改造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意见,支持棚户区改造户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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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农村棚改,土地和房屋怎么补偿合理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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