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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合理走法律途径可以吗,对政府拆迁安置不满可以走什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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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合理走法律途径可以吗,对政府拆迁安置不满可以走什么途径

拆迁补偿不合理走法律途径可以吗,对政府拆迁安置不满可以走什么途径

一、对政府拆迁安置不满可以走什么途径

对于政府拆迁安置不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一、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通过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为被征收人提供维权的途径。

二、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被征收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过程中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司法保护。

三、与拆迁部门进行协商

除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外,被征收人还可以尝试与拆迁部门进行协商,表达自己对安置方案的不满和诉求。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等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和协商,以寻求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对于政府拆迁安置不满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与拆迁部门进行协商等途径进行维权。在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合规地进行操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不满意拆迁安置可以怎么应对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拆迁安置不合理的,可以找以下部门处理:

1.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来解决。

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征收及补偿相关的工作,而拆迁安置问题也在征收及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对于拆迁安置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直接到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即可。

2.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者是直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

拆迁安置房超过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安置行政诉讼的法定时效

拆迁安置行政诉讼时效为6个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部门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前要先给予补偿才能拆迁的,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经济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因房屋拆迁安置产生纠纷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诉讼时效为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诉讼时效是15天,从收到复议书时开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四、政府拆迁安置不合理应该找哪个部门

可以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为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或者进行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在于被征收拆迁人。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在于被征收拆迁人。

因此,拆迁不给安置房可以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以上就是关于 拆迁不给安置房怎么办 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向陈丹丹律师提问”进行咨询。

五、拆迁不给安置房怎么办

可以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为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或者进行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在于被征收拆迁人。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方式的选择权在于被征收拆迁人。

因此,拆迁不给安置房可以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以上就是关于 拆迁不给安置房怎么办 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向陈丹丹律师提问”进行咨询。

六、拆迁不想要安置房怎么办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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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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