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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拆迁有违规,到哪个部门投诉,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吗,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哪投诉,拆迁赔偿不合理到哪个部门投诉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

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

法律主观:

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地拆迁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哪投诉

法律分析: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是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

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

拆迁有违规可以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诉,或者同级政府申诉,如果涉及贪腐现象可以向纪委和检察院报案最好向纪委举报。

一般找拆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村里拆迁一般都是当地的拆迁办。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严格的征收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拆,未补先拆,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立项计划等硬性规定实施征收的违法,建议: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为准。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四、拆迁有违规,到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吗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拆迁赔偿不合理到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是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

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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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吗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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