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拆迁律师不负责任,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解除委托关系
当事人有权解除与不负责任的律师之间的委托关系。解除委托关系后,可以根据委托合同的退费标准,要求律师事务所退回相应的代理费用。
二、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
投诉渠道: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进行投诉。投诉时,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
投诉内容:投诉信应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被投诉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详细阐述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过,以及具体的投诉请求。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律师存在不负责任的行为,如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代理等,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警告、罚款、停止执业等处罚。
综上所述,面对不负责任的拆迁律师,当事人有权解除委托关系并要求退费,同时可以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律师是否有作用房屋拆迁,可以找律师。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三、房屋拆迁,可以找律师吗?拆迁律师接受合法委托后敢和政府打官司。
拆迁律师指专职或兼职就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拆迁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业务范围包括:
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纠纷、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公房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拆除违章纠纷等。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四、拆迁请律师打官司行不行法律主观:
拆迁维权不一定必须要请律师,根据个人需要来选择是否委托律师,其实,从法律来说,律师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从性质上来说只是一种告知行为。
但是,其在实践中又非常奏效。
因为政府知道,如果无视这个律师函,将会导致律师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提起诉讼等,这将会给政府带来麻烦。
正是对律师的忌惮,才会导致政府重视律师的话语权。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拆迁要不要请律师法律主观:
拆迁维权不一定必须要请律师,根据个人需要来选择是否委托律师,其实,从法律来说,律师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从性质上来说只是一种告知行为。
但是,其在实践中又非常奏效。
因为政府知道,如果无视这个律师函,将会导致律师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提起诉讼等,这将会给政府带来麻烦。
正是对律师的忌惮,才会导致政府重视律师的话语权。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拆迁维权事务所律师房屋拆迁,可以找律师。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1、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司法局可以吗怎么处理
2、拆迁补偿不合理请律师有用吗?
3、政府拆迁赔偿不合理,走司法会不会多赔一点
4、拆迁赔偿不合理找什么部门
5、拆迁补偿不合理打官司能赢吗
6、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哪投诉
7、拆迁补偿纠纷法院受理吗
8、拆迁补偿不公平请律师有成功的吗
9、拆迁补偿不公平打什么电话举报
10、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司法局可以吗,拆迁律师不负责任怎么办呢”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不合理找司法局可以吗,拆迁要不要请律师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