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后,若认为征用行为存在问题或侵犯了自身权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一、与直接侵权人协商
首先,可以尝试与直接侵权人或征用方进行协商,明确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这是一种直接且高效的解决方式,能够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快速解决问题。
二、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该部门会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
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征用行为的违法性或侵权性,并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以及赔偿损失。
四、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此外,还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或进行举报。特别是当征用行为涉及违法违规操作时,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可以促使相关部门对征用行为进行审查和调查。
五、求助新闻媒体或网络曝光
在维权过程中,还可以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将征用行为的违法性或不合理性进行曝光。这不仅可以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支持,还可能促使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并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当土地被征用时,如果认为征用行为存在问题或侵犯了自身权益,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反映情况或举报以及求助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土地征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维权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怎么办法律主观:
根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 房屋征收 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 。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土地征收怎么维权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
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
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哪投诉厂房拆迁补偿规定及签合同注意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自建部分的厂房需额外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赔偿款按法律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效益和期限确定,具体办法由上级政府制定。
签合同时需注意与拆迁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赔偿款项、支付方式、时间和争议处理办法。
《土地管理法》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法律分析
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厂房有自建的部分,补偿除了停产停业的补偿外,还有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
如果厂房没有自建的部分,补偿只有停产停业的补偿。
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与拆迁的单位签合同。
2、赔偿的款项需清楚注明,以及赔偿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也需一一列明。
3、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也需注明。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拓展延伸
租地自建厂房被要求拆迁,政府如何进行合理赔偿?
当租地自建厂房面临拆迁时,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赔偿。
赔偿的方式通常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两个方面。
经济补偿方面,政府会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安置安居方面,政府会提供安置房或安居补贴,确保被拆迁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在赔偿过程中,政府会与被拆迁人员进行协商和谈判,以确保赔偿方案公平合理。
政府在拆迁赔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
结语
在租赁厂房遇到拆迁时,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应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自建部分的厂房,除停产停业补偿外,还有房屋价值补偿;
对于没有自建部分的厂房,只有停产停业补偿。
赔偿款按法律规定计算。
合同签订时需注意明确赔偿款项、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解决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
政府在拆迁赔偿中起重要作用,旨在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五、土地房屋被征收,如何维权?厂房拆迁补偿规定及签合同注意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应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自建部分的厂房需额外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赔偿款按法律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效益和期限确定,具体办法由上级政府制定。
签合同时需注意与拆迁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赔偿款项、支付方式、时间和争议处理办法。
《土地管理法》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法律分析
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厂房有自建的部分,补偿除了停产停业的补偿外,还有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
如果厂房没有自建的部分,补偿只有停产停业的补偿。
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与拆迁的单位签合同。
2、赔偿的款项需清楚注明,以及赔偿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也需一一列明。
3、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也需注明。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拓展延伸
租地自建厂房被要求拆迁,政府如何进行合理赔偿?
当租地自建厂房面临拆迁时,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赔偿。
赔偿的方式通常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两个方面。
经济补偿方面,政府会根据拆迁房屋的面积、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安置安居方面,政府会提供安置房或安居补贴,确保被拆迁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在赔偿过程中,政府会与被拆迁人员进行协商和谈判,以确保赔偿方案公平合理。
政府在拆迁赔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
结语
在租赁厂房遇到拆迁时,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应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自建部分的厂房,除停产停业补偿外,还有房屋价值补偿;
对于没有自建部分的厂房,只有停产停业补偿。
赔偿款按法律规定计算。
合同签订时需注意明确赔偿款项、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解决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
政府在拆迁赔偿中起重要作用,旨在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六、土地侵占到哪里投诉法律主观:
根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 房屋征收 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 。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1、拆迁补偿不合理求助媒体投诉
2、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投诉
3、拆迁补偿不合理政府怎么协调
4、对于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反驳
5、拆迁补偿不合理找什么部门
6、拆迁补偿不公平怎么投诉
7、拆迁赔偿不合理
8、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9、拆迁补偿不合理打官司能赢吗
10、拆迁赔偿不合理找什么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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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不合理求助媒体,土地房屋被征收,如何维权?
内容审核:年宇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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