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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拆迁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父母的拆迁款写成儿子的名字父母有权要吗

摘要:本文介绍父母拆迁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父母的拆迁款写成儿子的名字父母有权要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父母的拆迁房可以直接写子女的名字吗,父母的拆迁房写儿子的名字,离婚儿媳有份吗,拆迁拿房时直接写子女名字,拆迁房可以直接写孩子名下吗,父母拆迁房直接写子女名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父母拆迁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父母的拆迁款写成儿子的名字父母有权要吗

父母拆迁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父母的拆迁款写成儿子的名字父母有权要吗

一、父母的拆迁款写成儿子的名字父母有权要吗

父母的拆迁款写成儿子的名字,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取回,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如果拆迁款是误写为儿子的名字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拆迁款的实际归属应该是他们,而非儿子。这可能包括拆迁协议、相关部门的记录等文件。

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拆迁款更正为他们名下。

二、如果拆迁款是父母自愿写成儿子的名字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将拆迁款写成儿子的名字可能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确实有权撤销赠与。然而,一旦拆迁款已经转移到儿子名下,父母可能就无法再要求取回。

如果父母能够证明他们在将拆迁款写成儿子名字时存在误解、欺诈或胁迫等情形,他们仍然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取回拆迁款。

三、其他考虑因素

家庭关系和和谐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父母与儿子之间有良好的沟通和信任,他们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破坏家庭关系。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涉及到法律纠纷,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取回写成儿子名字的拆迁款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在采取行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拆迁房可以直接写孩子名下吗

法律分析:

父母拆迁安置房一般不能直接写子女名字。

在办理房产证后,可以通过赠与等方式,将房屋转让给子女。

然后,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父母的拆迁房可以直接写子女的名字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拆迁房屋只归己方子女一人所有,否则拆迁房是有儿媳的份额的。

而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四、父母的拆迁房写儿子的名字,离婚儿媳有份吗

1.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2.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家庭签订一份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户主代表全家在该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该拆迁安置协议上也会写上该户家庭其他人员的姓名。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产权人是拆迁房的所有家庭成员。

根据对安置房的政策规定,安置房的分配是针对拆迁房中的所有人所享有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您家所有的人都是安置房的产权人。

除非您家的所有人经过商量,将由其中的某一人享有产权,那么产权就可以归属于那个人,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就写上这个人的名字即可。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拓展资料:

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

安置房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五、拆迁拿房时直接写子女名字

1.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2.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家庭签订一份集体土地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户主代表全家在该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该拆迁安置协议上也会写上该户家庭其他人员的姓名。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产权人是拆迁房的所有家庭成员。

根据对安置房的政策规定,安置房的分配是针对拆迁房中的所有人所享有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您家所有的人都是安置房的产权人。

除非您家的所有人经过商量,将由其中的某一人享有产权,那么产权就可以归属于那个人,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就写上这个人的名字即可。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拓展资料:

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

安置房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六、父母拆迁房直接写子女名字

法律分析:

父母拆迁安置房一般不能直接写子女名字。

在办理房产证后,可以通过赠与等方式,将房屋转让给子女。

然后,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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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父母拆迁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拆迁拿房时直接写子女名字

内容审核:金长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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