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示为农民房屋征收补偿设定了“市场价”基准线,即补偿价值至少应与附近新建安置房市场价持平。这不仅是对农民房屋财产价值的尊重,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彰显,如何在实践中落实到位,确保农民家的土房征收“一分钱都不能少”。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n\n\n\n\n\n\n\n\n\n\n\n\n\n\n律师解读
一、补偿原则的法治内涵
1. 市场价值衡量:最高法的规定,确立了以市场价值为导向的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打破了以往单纯依据重置成本、建筑成本等较低标准计算补偿的惯例。这意味着,农民的土房不再是“廉价”的代名词,其实际价值应与周边新建商品房相当,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价格的内在规律。
{"ctype":2,"value":"9825bc315c6034a89b0f481dd9134954082376b9","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825bc315c6034a89b0f481dd9134954082376b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2. 公平正义彰显: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特殊保护,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谈判能力弱等原因导致农民在征收补偿中处于不利地位。补偿金额与市场价挂钩,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 司法权威树立:最高法的权威解读,为各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也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规范征收行为划定了红线,推动征收补偿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二、补偿落地的实践路径
1. 评估机制完善:各地应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房屋征收评估机制,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周边房价等因素,准确评估农民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评估过程应充分听取被征收人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
{"ctype":2,"value":"5d6034a85edf8db10cc38cf81b23dd54574e74b9","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d6034a85edf8db10cc38cf81b23dd54574e74b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2. 补偿方案定制:征收方应根据评估结果,结合被征收人个体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补偿方式,如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宅基地置换等,确保被征收人获得与市场价相当的补偿。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应确保补偿款足以购买同等居住条件的房屋。
3. 监督机制强化: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媒体、公众等多元监督力量,对征收补偿全过程进行公开、透明的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对补偿明显偏低、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予以纠正。
三、农民权益保障三步骤
{"ctype":2,"value":"5fdf8db1cb134954c0f318f8444e9258d0094ab9","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fdf8db1cb134954c0f318f8444e9258d0094ab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1. 法律知识学习:农民应主动学习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征收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身权益,提高法治意识。关注各级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信息,积极参与听证会、座谈会等活动,为维护自身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2. 专业援助寻求:遇到补偿不合理、征收程序违法等情况,农民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力量,精准定位问题,制定有效维权策略,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3. 和谐征收倡导:在争取合法权益的同时,农民也应理解和配合征收工作的整体部署,理性表达诉求,避免过度维权、暴力抗法等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征收氛围,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稳步前行。
{"ctype":2,"value":"ca1349540923dd549d9e57f4c309b3de9d8248b9","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a1349540923dd549d9e57f4c309b3de9d8248b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农民家的征收补偿,一分钱都不能少!这既是法治社会对公民财产权的庄严承诺,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下保障农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n\n\n\n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二、农民土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法律分析: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如下:
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它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合理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四、农村村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1.明确规定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从法理上正确分析征用补偿法律关系,是确立征用补偿基本原则的基础。
第一,政府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原则。
“征用”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就政府而言,对农民私有财产进行征用(或因征用进行房屋拆迁),性质上是公权对私权的干预限制,最基本的原则是政府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授权事项不可为,包括权力的范围和行使权力的方式。
就农民而言,其私有财产应当接受法定的公共利益的限制。
第二,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征用后的“补偿”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政府负有公平合理补偿农民财产损失的职责和义务;
农民有权要求政府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标准和金额的确定应遵循平等合理、弥补实际损害的基本原则,不能以行政手段限制和剥夺农民的财产主体地位及求偿权。
2.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具体事项公共利益是政府在公权限制私权过程中的行为边界,也是公民接受限制的行为边界。
法律要以例举或排除的方法对公共利益作出严格具体界定,防止假公共利益之名,僭越法律,进行商业开发的违法行为。
3.制定统一的补偿计算标准及安置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计算标准。
同理,对房屋等私产的征用补偿也应确定计算标准。
在此基础上,由各地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通过制定补偿计算标准,既能防止征用方克扣、压低征用补偿费用,损害农民利益;
也能防止被征方漫天要价、谎报和扩大面积,非法获利,加重国家用地负担的事件发生。
4.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政府对农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必须借助严格的法律程序完成。
具体包括:
第一,征用程序。
如:
财产评估程序、补偿标准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强制拆迁程序。
第二,救济程序。
如:
行政裁决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
这些程序都必须明确而完善,特别要避免地方政府同时充当决策者、规则制定者、征用方及纠纷的最后裁决者的多种角色。
5.在较大规模的征用补偿过程中,政府可以考虑为农民配备律师,提供法律指导、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五、农民房屋征用补偿问题1.明确规定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从法理上正确分析征用补偿法律关系,是确立征用补偿基本原则的基础。
第一,政府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原则。
“征用”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就政府而言,对农民私有财产进行征用(或因征用进行房屋拆迁),性质上是公权对私权的干预限制,最基本的原则是政府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授权事项不可为,包括权力的范围和行使权力的方式。
就农民而言,其私有财产应当接受法定的公共利益的限制。
第二,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征用后的“补偿”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政府负有公平合理补偿农民财产损失的职责和义务;
农民有权要求政府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标准和金额的确定应遵循平等合理、弥补实际损害的基本原则,不能以行政手段限制和剥夺农民的财产主体地位及求偿权。
2.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具体事项公共利益是政府在公权限制私权过程中的行为边界,也是公民接受限制的行为边界。
法律要以例举或排除的方法对公共利益作出严格具体界定,防止假公共利益之名,僭越法律,进行商业开发的违法行为。
3.制定统一的补偿计算标准及安置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计算标准。
同理,对房屋等私产的征用补偿也应确定计算标准。
在此基础上,由各地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通过制定补偿计算标准,既能防止征用方克扣、压低征用补偿费用,损害农民利益;
也能防止被征方漫天要价、谎报和扩大面积,非法获利,加重国家用地负担的事件发生。
4.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政府对农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必须借助严格的法律程序完成。
具体包括:
第一,征用程序。
如:
财产评估程序、补偿标准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强制拆迁程序。
第二,救济程序。
如:
行政裁决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
这些程序都必须明确而完善,特别要避免地方政府同时充当决策者、规则制定者、征用方及纠纷的最后裁决者的多种角色。
5.在较大规模的征用补偿过程中,政府可以考虑为农民配备律师,提供法律指导、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六、征收土地如何补偿农民法律分析: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如下:
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它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1、420平方拆迁补偿多少钱呢
2、400平方米房子拆迁费多少
3、拆迁400平方米赔偿多少合适
4、400平方拆迁
5、拆迁40平赔多少钱
6、450平方米拆迁给几套房
7、拆迁480平方的宅子赔几套房?
8、拆迁45平方
9、400平房子拆迁会给几套房
10、40平米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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