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已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补偿房
若拆迁补偿房已经领取了房屋权属证书,那么这类房屋就可以进行买卖,其交易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补偿房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如果拆迁补偿房尚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那么这类房屋通常不可以上市交易。
某些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虽然被安置人可以获得房屋产权,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总的来说,拆迁补偿房的买卖需根据房屋是否已取得权属证书以及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买家应充分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和相关风险,以避免可能的纠纷。
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法律分析:
办理了房产证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拆迁房可以买卖。
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1、所谓政府的安置房是指因城市的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而进行的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的对象都是特定的动迁的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到法律和法规的规范,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根据相关的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就是是因重大的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规定被安置人将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
3、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的因素而动拆迁的,动拆迁的公司通过其他的途径安置或者视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的商品房。
该类的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是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衍生问题:
拆迁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1、房地产评估;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3、办理房产证过户;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拆迁赔偿协议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
三、拆迁补偿房屋可以买卖吗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的赔偿方式有:
1、异地安置;
2、回迁安置;
3、给付一定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四、房子拆迁怎么赔偿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交易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后应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拆迁补偿的房子能卖吗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交易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后应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拆迁补偿房可以买卖吗法律分析:
办理了房产证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拆迁房可以买卖。
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1、所谓政府的安置房是指因城市的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而进行的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的对象都是特定的动迁的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到法律和法规的规范,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根据相关的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就是是因重大的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规定被安置人将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
3、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的因素而动拆迁的,动拆迁的公司通过其他的途径安置或者视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的商品房。
该类的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是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衍生问题:
拆迁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1、房地产评估;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3、办理房产证过户;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拆迁赔偿协议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
1、拆迁补偿合同买卖合法吗
2、拆迁补偿合同买卖合同范本
3、拆迁补偿合同买卖纠纷案例
4、拆迁协议买卖
5、拆迁户买卖合同
6、拆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7、拆迁补偿房买卖
8、拆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9、拆迁房买卖合同合法吗
10、拆迁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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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的房子能卖吗
内容审核:刘清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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