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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拆迁补偿合同,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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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拆迁补偿合同,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

私人拆迁补偿合同,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

一、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二、拆迁安置房有购房合同吗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有效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1、签约前要审查拆迁安置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

2、违约金可以约定的高一点,虽然法律规定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证,办理时间也不能确定,随着房价的稳定上涨,可能出现违约。

3、房屋未过户前,可以请房主的继承人提供担保。

4、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约定待拿到房产证时再付清尾款等),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作出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责任。

5、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交房、过户的违约责任。

6、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逾期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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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

法律分析: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

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

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

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

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五、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 -房屋拆迁

法律分析: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

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

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

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

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六、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协议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有效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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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私人买卖合同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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