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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办法,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

摘要:本文介绍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办法,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农村征地独生子女政策如何,独生子女申请宅基地政策,独生子女土地补偿政策,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补贴,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有什么政策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办法,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

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办法,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

一、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

在农村,大部人人还是靠种地为生的,但土地是国家分配的,农民只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不是家里的人口越多分得的土地就会越多的,这都是有政策的,那么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下面就由为你介绍相关内容。一、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

大多数省份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享受多方面的优待,其中有一条: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如山西省和陕西省等。但对于分配荒山土地的并没有明确条例规定,请通过乡镇政府进行详细了解。

二、农村土地政策关于独生子女土地到期问题是怎么解释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以二轮土地承包为主,不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没有权利变更、没收,且100年不变(除国家公益设施建设征用的给予一定的补偿外)。土地使用者可以转让、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不知道你们所拥有的土地是否是经过二轮土地承包的。如果在二轮土地承包后拥有的土地,一定是租赁使用的,租赁期限到期,经双方同意,可以再行签订租赁合同,这与年龄无关,更与是否是独生子女无关。

三、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优生,独生子女开始享受各种奖励、优惠,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特殊待遇。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在土地征收中,独生子女同样也可以享受特殊照顾。

目前,国家和省、市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均无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户给予优惠政策照顾规定。独生子女证拆迁补偿在征地拆迁中,《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m2进行补偿安置。

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划定农村宅基地时,独生子女享有优先权。各地为了照顾独生子女家庭,也规定落实宅基地的优惠政策,如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土地政策的相关内容。现在很多人都不种地了,要么地里面种树,这比较省事,要么就把土地承包出去,而且土地的分配不是年年都有的,基本都几十年才分配一次,到那时又不知是什么政策了。

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补贴

独生子女在征地补偿中享有特殊照顾,具体待遇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

虽然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独生子女可以按两人份额分配拆迁补偿。

此外,独生子女还享有宅基地划分的优先权。

各地根据市场价格和当地政策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并符合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一、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优生,独生子女开始享受各种奖励、优惠,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特殊待遇。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在土地征收中,独生子女同样也可以享受特殊照顾。

目前,国家和省、市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均无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户给予优惠政策照顾规定。

独生子女证拆迁补偿在征地拆迁中,《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规定:

“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进行补偿安置。

二、其他

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又如《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条例》中规定,被征地的农业人口中是独生子女的凭计生部门的《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个人的购房补助费。

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划定农村宅基地时,独生子女享有优先权。

各地为了照顾独生子女家庭,也规定落实宅基地的优惠政策,如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总体来看,独生子女家庭在宅基地划分上享有优先权,在征地补偿分配上享有多分等优惠福利政策。

具体来说,有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在拆迁中,是享受一人按两人的份分配拆迁补偿的,当事人可具体咨询当地的政府拆迁征收管理部门,或者参看对方的拆迁政策的公示。

2017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独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我国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

因为其中涉及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如市场价格、当地政策等等。

当然,对于征地补偿各个地区肯定会事先制定好标准的,并且一般都会符合相应的规定的。

结语

独生子女在征地补偿中享有特殊待遇,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根据各地政策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独生子女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优惠政策。

例如,在房屋拆迁补偿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一人两份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此外,在农村宅基地划分和征地补偿中,独生子女也享有优先权和额外的福利政策。

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参考当地政府拆迁征收管理部门的规定或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八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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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征地独生子女政策如何

独生子女申请宅基地2023年新政策如下:

1、农村独生子女申请宅基地条件和面积:

农村独生子女申请宅基地条件和面积:

1人户及2人户可拥有一处87平方米宅基地,3人户及3人以上户可拥有一处120平方米宅基地;

2、农村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且退出二孩生育指标后,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额为3000元一5000元;

3、农村独生子女去世且未留子女的,女方父母可享有宅基地优先继承权。

独生子女费的立案标准:

1、参加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的独生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独生子女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2、参加高中、中职、中专及技工学校的独生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独生子女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3、参加普通本专科高等院校的独生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独生子女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独生子女所在家庭年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独生子女费网上领取流程可能会略有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

【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四、独生子女申请宅基地政策

法律主观:

目前,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有: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从该法可以看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

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就业以及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

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独生子女土地补偿政策

法律主观:

目前,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有: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从该法可以看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

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就业以及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

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有什么政策

独生子女在征地补偿中享有特殊照顾,具体待遇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

虽然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独生子女可以按两人份额分配拆迁补偿。

此外,独生子女还享有宅基地划分的优先权。

各地根据市场价格和当地政策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并符合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一、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优生,独生子女开始享受各种奖励、优惠,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特殊待遇。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在土地征收中,独生子女同样也可以享受特殊照顾。

目前,国家和省、市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中,均无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户给予优惠政策照顾规定。

独生子女证拆迁补偿在征地拆迁中,《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规定:

“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面积30㎡进行补偿安置。

二、其他

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5条第1款第2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又如《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条例》中规定,被征地的农业人口中是独生子女的凭计生部门的《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个人的购房补助费。

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划定农村宅基地时,独生子女享有优先权。

各地为了照顾独生子女家庭,也规定落实宅基地的优惠政策,如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总体来看,独生子女家庭在宅基地划分上享有优先权,在征地补偿分配上享有多分等优惠福利政策。

具体来说,有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在拆迁中,是享受一人按两人的份分配拆迁补偿的,当事人可具体咨询当地的政府拆迁征收管理部门,或者参看对方的拆迁政策的公示。

2017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独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我国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

因为其中涉及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如市场价格、当地政策等等。

当然,对于征地补偿各个地区肯定会事先制定好标准的,并且一般都会符合相应的规定的。

结语

独生子女在征地补偿中享有特殊待遇,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根据各地政策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独生子女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优惠政策。

例如,在房屋拆迁补偿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一人两份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此外,在农村宅基地划分和征地补偿中,独生子女也享有优先权和额外的福利政策。

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参考当地政府拆迁征收管理部门的规定或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八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

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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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独生子女土地补偿政策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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