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违法。因为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也就是先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再拆迁。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先拆迁再签订补偿协议违法吗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还可以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土地征收可以强制拆迁吗?
土地征收不可以强制拆迁。
因为我国实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要先协商好补偿方案,征得同意才能进行拆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强拆是否违法
强拆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强拆分为: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2、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法律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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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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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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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再签可以吗法律分析:
协议拆迁是不合法的。
征收,一定是国家行为,政府主导并负责,城市和农村皆是如此。
在此种情形下,征收房屋或者土地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所必须实施的行为,没有“协议”拆还是不拆的空间。
更不允许出现“不爱搬呆着”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置。
在此前曾多次提及,“净地”才能出让,“毛地”不能出让也不能搞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协议拆迁合法吗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一般来说,拆迁人要依照协议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安置的义务,同时被拆迁人也要依约定履行腾空、交房的义务,交房后由拆迁人员组织进行拆除,如果被拆迁人没有交房,拆迁人不能直接强行拆除,其可以依据合同责任要求被拆迁人履行合同义务,对于不履行的,也需要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并催告,催告后仍不履行的依法执行。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因此,当被强拆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其有权向强拆主体请求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出现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什么特征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经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2、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以及房屋数量、结构、质量、补偿金额;
4、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房屋拆迁工作委托书;
5、当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管人的代管证明;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文本及公证申请书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有:
1.行政裁决,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合法?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一般来说,拆迁人要依照协议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安置的义务,同时被拆迁人也要依约定履行腾空、交房的义务,交房后由拆迁人员组织进行拆除,如果被拆迁人没有交房,拆迁人不能直接强行拆除,其可以依据合同责任要求被拆迁人履行合同义务,对于不履行的,也需要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并催告,催告后仍不履行的依法执行。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因此,当被强拆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其有权向强拆主体请求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出现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什么特征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经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2、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以及房屋数量、结构、质量、补偿金额;
4、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房屋拆迁工作委托书;
5、当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管人的代管证明;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文本及公证申请书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有:
1.行政裁决,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拆迁安置协议签了没有给我们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还可以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土地征收可以强制拆迁吗?
土地征收不可以强制拆迁。
因为我国实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要先协商好补偿方案,征得同意才能进行拆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强拆是否违法
强拆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强拆分为: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2、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法律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合法吗
2、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有效吗
3、先拆迁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可以吗
4、先拆迁后安置违法吗
5、拆迁先安置后拆迁
6、拆迁先补偿还是先签协议
7、拆迁是先签协议还是先拆房
8、拆迁是不是先安置后拆迁
9、拆迁政策先安置再拆迁
10、拆迁是先签字还是先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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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谈不拢最后怎么处理,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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