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 回迁房可以退吗

摘要:本文介绍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 回迁房可以退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吗,拆迁补偿后几年了让退钱怎么办,回迁房二次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补偿是否可以先退房后再谈?,回迁房拆迁怎么补差价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

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 回迁房可以退吗

一、房屋拆迁补偿金 回迁房可以退吗

房屋拆迁补偿金和回迁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回的。

一、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即直接获得拆迁补偿金,通常这部分资金一旦发放,是不会退回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误差、重复支付或其他特殊情况,经过与征收部门的协商,可能会有退回的情况。

二、关于回迁房

回迁房作为房屋产权调换的一种形式,其退回情况相对复杂。一般来说,回迁房一旦分配,是不能随意退回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房屋质量问题、规划变更等,被征收人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退掉回迁房。此外,如果被征收人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发现自己不需要回迁房,也可以尝试与征收部门协商,看是否能够以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房屋拆迁补偿金和回迁房的退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被征收人应与征收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如果遇到任何纠纷或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拆迁补偿是否可以先退房后再谈?

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回迁房再次遇到拆迁,走正常的拆迁补偿程序,不过,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补偿标准也是有差异的。

要正常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包含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和安置补偿款,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周边是商品房的价格,建议先了解当地的补偿政策。

商品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1、房屋价格不同。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一般是根据国家政策建造和出售的,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享受到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因此房屋价格便宜。

而普通商品房受到市场影响较大,房屋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有很大关系,价格相比较高。

2、房屋权利不同。

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房可以随时上市,也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无法进行立即上市,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并且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屋,不能享受商品房的权利。

3、买卖关系不同。

商品房以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买基础,一般房屋价格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而回迁房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4、再次交易难易不同。

商品房可以获得房产证,因此二次交易相对简单,方便过户。

而受政策影响回迁房往往需要政府规定的种种限制条件,例如:

居住满一定年限、补齐土地出让金等,因此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拆迁已签字 但补偿不合理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案例

上海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竞业协议补偿金

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三、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首先,要保留好对方要求返还的证据,并且要求对方说明返还的法律依据。

其次,如果受到人身威胁,一定要保留证据并且及时报警,如真的出现为了要回补偿将被拆迁人关小黑屋的情况,可以举报对方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补偿后几年了让退钱怎么办

1、如果拆除的是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就无法获得二次拆迁补偿。

如果拆除的是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就可以获得适当的二次拆迁补偿。

2、假如被拆迁人选择的是货币补偿,那么赔偿的具体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用途、房屋建筑面积等因素,然后根据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来决定。

3、假如被拆迁人选择的是房屋产权调换的,那么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应该按照规定,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和想要调换房屋的价格,然后结清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金额。

4、一般情况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和第一次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差不多的。

国家对拆迁户房屋回迁怎么规定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

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

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

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回迁房二次拆迁怎么补偿

1、如果拆除的是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就无法获得二次拆迁补偿。

如果拆除的是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那么就可以获得适当的二次拆迁补偿。

2、假如被拆迁人选择的是货币补偿,那么赔偿的具体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用途、房屋建筑面积等因素,然后根据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来决定。

3、假如被拆迁人选择的是房屋产权调换的,那么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应该按照规定,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和想要调换房屋的价格,然后结清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金额。

4、一般情况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和第一次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差不多的。

国家对拆迁户房屋回迁怎么规定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

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

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

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回迁房拆迁怎么补差价

回迁房拆迁有补偿,回迁房再次遇到拆迁,走正常的拆迁补偿程序,不过,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补偿标准也是有差异的。

要正常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包含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和安置补偿款,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周边是商品房的价格,建议先了解当地的补偿政策。

商品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1、房屋价格不同。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一般是根据国家政策建造和出售的,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享受到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因此房屋价格便宜。

而普通商品房受到市场影响较大,房屋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有很大关系,价格相比较高。

2、房屋权利不同。

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房可以随时上市,也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无法进行立即上市,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并且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屋,不能享受商品房的权利。

3、买卖关系不同。

商品房以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买基础,一般房屋价格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而回迁房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4、再次交易难易不同。

商品房可以获得房产证,因此二次交易相对简单,方便过户。

而受政策影响回迁房往往需要政府规定的种种限制条件,例如:

居住满一定年限、补齐土地出让金等,因此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

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有效吗

2、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怎么办

3、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可以吗

4、拆迁补偿协议不给怎么办

5、拆迁补偿款没写进协议

6、拆迁没有补偿协议

7、拆迁补偿协议原件不给被拆迁人,这房子能给他们拆吗

8、拆迁不给拆迁协议

9、拆迁补偿明细表不签字

10、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如何赔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拆迁协议不填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 回迁房可以退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回迁房二次拆迁怎么补偿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