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共有的房子如何分割? 分割共有财产时采取以下方式: (1)实物分割:对其有财产,在不影响其财产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在各共有人之间进行实物分割,使各共有人取得其应得的部分。实物分割是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方法。 (2)变价分割:是指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各共有人都不愿意取得共有物时,将其变卖,所得价金由各共有人分别领取的分割方法。 (3)作价补偿:是指共有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取得共有物,对其他共有人的应得部分作价补偿。这种分割方式多适用于共有物为不可分割且有共有人愿意放弃该物的所有权的情况。
二、房屋共有物分割怎么判决法律分析:
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和房屋变价分割。
1、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
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2、房屋作价补偿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
如甲、乙按3:
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屋,该房屋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份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份额。
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屋,房屋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份的所有权份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变价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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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征地协议书
●赔偿保密协议模板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法
●一家两个户主一个签拆迁协议
三、按份共有房屋分割案例公平与正义的平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屋按份共有的现象愈发普遍。
然而,在房屋按份共有问题上,如果当事人之间不能妥善的处理有关的共同事务,往往在经营、管理、维护不动产上产生分歧,久而久之按份共有人之间就逐渐产生间隙,从而使得房产在按份共有上产生僵局的局面,这种僵局在日常的生活中,一般表象为不能就房屋的改造装修达成一致,不能就房屋出租经营的价款形成一致,不能就相关房屋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配方案形成统一方案,这种僵局的局面往往会使得共有人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决策,从而给按份共有人之间形成无谓的财产流失,另外对于以经营目的的按份共有人来说,这种僵局的出现,更是使得各方丧失基本的信任基础从而导致不能达到预期利益的实现。
可以说按份共有人僵局严重危害了各方的相关权益,出现这样局面如何解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由此可见,按份共有人将共有房产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依法对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法院根据有关共有人的情况,如产权人向其他共有人支付相应份额的折价款,取得其相应的共有份额。
或者将系争房屋拍卖或者变卖,取得的价款,按产权份额进行分割。
四、按份共有房屋的分割的法律探讨房屋分割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离婚房产分割需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房产权,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协商一致,照顾无过错一方。
一、如何保障房屋分割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相谅解的基础上,直接协商或邀请第三方斡旋来解决分歧。
如果协商失败,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若无法调解,则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保护房屋产权;
(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一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五、关于房屋分割如何保障合法权益的问题房屋分割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离婚房产分割需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房产权,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协商一致,照顾无过错一方。
一、如何保障房屋分割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相谅解的基础上,直接协商或邀请第三方斡旋来解决分歧。
如果协商失败,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若无法调解,则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保护房屋产权;
(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一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六、房产增值部分分割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分析:
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和房屋变价分割。
1、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
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2、房屋作价补偿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
如甲、乙按3:
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屋,该房屋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份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份额。
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屋,房屋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份的所有权份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变价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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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赔偿保密协议模板,关于房屋分割如何保障合法权益的问题
内容审核:孙凌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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