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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上写着先搬迁后补偿,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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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上写着先搬迁后补偿,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搬家

拆迁合同上写着先搬迁后补偿,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搬家

一、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搬家

拆迁过程中,应当是先补偿、后搬迁。

一、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这意味着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首先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然后才能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补偿与搬迁的顺序

补偿:在拆迁开始之前,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这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具体事项的协商和确定。补偿可以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多种形式。

搬迁:被征收人在得到合理补偿后,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三、总结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必须是先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然后才能进行搬迁。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拆迁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二、老家拆迁要房子还是要钱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是先付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拆房?

法律分析:

拆迁先给钱,后拆房子。

拆迁补偿费一般需要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自拆迁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后发放并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四、拆迁先给钱还是先拆房子

法律主观:

对即将面临拆迁或拆迁刚刚开始的被拆迁人来说,从现在这一刻开始做准备,就是将补偿利益最大化的最好办法。

遇到房屋要拆迁时,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几点:

1、摸清拆迁项目状况比如被拆迁人需要了解拆迁期限是多长?目前进展到哪个阶段?和自己同等条件的被拆迁户的平均补偿价位是多少?还需要察一下市场价等等,有条件的也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等手段,了解整个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

这是必要的前期准备,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

2、保留好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原件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有时会以相关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等为由予以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补偿价也会因此大幅度降低。

因此,相关房屋、土地的权属证明非常重要。

如果拆迁方以各种理由向你索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与补偿利益密切相关的证明文件时,一定要谨慎,切记要保留好原件。

3、配合正当程序的调查工作,正确认识拆迁文件在前期调查、登记、测量阶段需配合征收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测量和认定。

且在接收相关文件后,需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要尤为慎重,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五、拆迁一般给多长时间搬走

法律主观:

对即将面临拆迁或拆迁刚刚开始的被拆迁人来说,从现在这一刻开始做准备,就是将补偿利益最大化的最好办法。

遇到房屋要拆迁时,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几点:

1、摸清拆迁项目状况比如被拆迁人需要了解拆迁期限是多长?目前进展到哪个阶段?和自己同等条件的被拆迁户的平均补偿价位是多少?还需要察一下市场价等等,有条件的也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等手段,了解整个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

这是必要的前期准备,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

2、保留好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原件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有时会以相关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等为由予以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补偿价也会因此大幅度降低。

因此,相关房屋、土地的权属证明非常重要。

如果拆迁方以各种理由向你索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与补偿利益密切相关的证明文件时,一定要谨慎,切记要保留好原件。

3、配合正当程序的调查工作,正确认识拆迁文件在前期调查、登记、测量阶段需配合征收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测量和认定。

且在接收相关文件后,需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要尤为慎重,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六、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拆房子?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是先付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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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先搬迁后补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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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一般给多长时间搬走

内容审核:石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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