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村户口,一般情况下不能分到宅基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表明,宅基地的分配是基于农村村民的身份和户籍进行的。
虽然没有户口的人在农村没有分配土地的权利,但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申请获得预留地,或者与其他农民协议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然而,这并不等同于直接分配到宅基地。
如果一个人没有农村户口,但希望在农村拥有住房,可以考虑购买或租赁已有的农村住房,或者与农村村民合作建房等方式。但这些方式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权益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没有农村户口的人一般不能分到宅基地,但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在农村获得住房或土地使用权。
二、户口迁到城市,农村的宅基地还有吗申请宅基地建房,到县政府申请确权。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
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没有集体组织的,向坐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申请。
宅基地申请依法经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
因此,只要申请人满足国家有关农村户口的规定条件的,可以户为单位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分配宅基地,从而获得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除了申请分配宅基地以外,还可以应用宅基地流转制度,与其他集体组织成员协商购买闲置的宅基地建筑房,从而获得宅基地。
没有宅基地的原因1.如果是因为前述原因将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那么是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
2.目前农村宅基地是比较紧缺的,由于近些年土地使用权都在村民手里,集体能分配的土地很少,针对90后出生的孩子,虽然具备分户的条件,很多地方却没有可审批的土地资源。
3.对于有多余宅基地名额的村子,有些粉丝朋友问我们一户里面有很多人,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本住不下了,跟村里申请又申请不到,这种情况是要在符合分户条件下,先进行分户。
在“一户一宅”政策下,想要再申请一处宅基地,是一定要分户的。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没有宅基地怎么分户口法律分析:
1、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在的,因为房屋是固有资产,房屋主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能够对房屋进行修建,处理的办法只有三种:
(1)推出宅基地获取一定的补贴;(2)流转给他人,有人肯要你的房子,并且村集体可以分宅基地给他;(3)等带房屋倒塌,宅基地被回收。
2、在相关规定下,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是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但是原来的房子还具有试用期,但是不具备修缮的权利,时间一长会有破坏的情况,最后因为这些房子有安全隐患而被集体收回。
3、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在农村的,那么宅基地的试用期就在父母手里,“按照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父母还是村集体的成员,他们依然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可以出资,让父母重新修建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衍生问题:
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
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
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
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
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四、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一、在农村分户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吗
关于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吗这个问题,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二、农村户口可以转到城市上继承宅基地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三、非农村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非农村户口继承宅基地吗?这是不能的。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五、在农村分户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吗一、在农村分户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吗
关于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吗这个问题,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二、农村户口可以转到城市上继承宅基地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三、非农村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非农村户口继承宅基地吗?这是不能的。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六、农村分户没有宅基地怎么办申请宅基地建房,到县政府申请确权。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
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没有集体组织的,向坐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申请。
宅基地申请依法经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
因此,只要申请人满足国家有关农村户口的规定条件的,可以户为单位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分配宅基地,从而获得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除了申请分配宅基地以外,还可以应用宅基地流转制度,与其他集体组织成员协商购买闲置的宅基地建筑房,从而获得宅基地。
没有宅基地的原因1.如果是因为前述原因将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那么是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
2.目前农村宅基地是比较紧缺的,由于近些年土地使用权都在村民手里,集体能分配的土地很少,针对90后出生的孩子,虽然具备分户的条件,很多地方却没有可审批的土地资源。
3.对于有多余宅基地名额的村子,有些粉丝朋友问我们一户里面有很多人,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本住不下了,跟村里申请又申请不到,这种情况是要在符合分户条件下,先进行分户。
在“一户一宅”政策下,想要再申请一处宅基地,是一定要分户的。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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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协议转让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在农村分户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吗
内容审核:张雪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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