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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只能货币补偿吗,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只给我做货币补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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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只能货币补偿吗,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只给我做货币补偿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只能货币补偿吗,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只给我做货币补偿合法吗

一、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只给我做货币补偿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只给做货币补偿是合法的,但具体合法性还需根据征收过程及补偿方案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补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在宅基地征收中,补偿通常分为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两部分。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货币补偿是征收补偿的一种方式,对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补偿。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只给货币补偿是可能的。

征收程序:然而,征收过程的合法性不仅取决于补偿方式,还涉及征收程序、公告、听证等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依法进行征收土地的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法律和听证情况修改方案。因此,即使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需确保整个征收过程的合法性。

村民权益:此外,政府在征收宅基地时,应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村民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政府应确保补偿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村民的切身利益。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只给做货币补偿在某些情况下是合法的,但具体还需根据征收过程和补偿方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征用宅基地的补偿费归集体。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

征用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当归集体所有;

宅基地上有附着物的,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个人。

至于宅基地被征用后,宅基地使用者符合申请宅基地要求的,可以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

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三、货币补偿过还能申请宅基地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的补偿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四、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

法律主观:

在农村里,房屋大多数都是农民自己建的自建房,因为一些原因要征收的时候国家就会给予适当的赔偿。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住房保障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属于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村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调剂。

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就一定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法性予以明确,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有条件的相互转让,并未就农村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或机构抵押和出售予以解禁。

2、《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包括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是土地补偿费;

第二种就是安置费补偿;

第三种就是房屋附属物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 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国家征用宅基地怎么补偿

法律主观:

在农村里,房屋大多数都是农民自己建的自建房,因为一些原因要征收的时候国家就会给予适当的赔偿。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住房保障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属于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村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调剂。

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就一定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法性予以明确,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有条件的相互转让,并未就农村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或机构抵押和出售予以解禁。

2、《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包括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是土地补偿费;

第二种就是安置费补偿;

第三种就是房屋附属物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 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方式

法律分析:

征用宅基地的补偿费归集体。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

征用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当归集体所有;

宅基地上有附着物的,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个人。

至于宅基地被征用后,宅基地使用者符合申请宅基地要求的,可以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

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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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拆迁有宅基地补偿吗

3、农村宅基地拆迁款属于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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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宅基地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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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睿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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