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征收后未使用,若超过一定期限,可能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具体期限和流程依据《土地闲置处置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分析如下:
依据《土地闲置处置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后,若使用权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土地不开发,闲置期限超过2年,可以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为了防止土地资源浪费,确保土地得到合理利用。
在宅基地征收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包括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范围公告等程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这些程序确保了征收的合法性和被征收人的权益。
如果宅基地征收后长时间未使用,可能触发土地闲置的相关规定。但具体是否收回以及何时收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判断。因此,建议密切关注相关动态,并及时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二、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吗一般情况下,国家收回的宅基地是有补偿的,但得看是什么情况,如果说耕地撂荒很多年或者是一户多宅、违建、非法买卖等情况的,那在收回时是没有补偿的,比如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的就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一、农村一个人一户能申请多少宅基地
农村一个人一户,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
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
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
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予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即使拆了,也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款。
二、为什么现在农村不准建房
这是因为现在国家要严守耕地红线,不允许私自建宅基地,耕地的面积减少就会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也会影响社会民生等各方面的问题,这样会使得耕地面积减少。
因此,基于这些情况建设宅基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核才可以。
此外宅基地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说一户一宅的管理规定等等。
三、农村宅基地能不能一半转让?
可以转让但是要符合条件的。
第一,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大多数一户多宅都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有少部分一户多宅,其实是符合规定的,这些合法的一户多宅的,也不会被国家收回。
如果转让人不想要那么多宅基地,是可以转让出去的,但是受让人必须是没有宅基地的,都否则就会破坏一户一宅原则。
所以,如果要转让的对象已经拥有了宅基地,就不允许再转让给他了。
第二,仅限村集体内部成员进行转让。
有些村子里的人,由于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在本村没有宅基地,虽然这个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但是也是不支持转让的。
因为他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不能拥有本村的宅基地。
第三,宅基地和房子要同时转让。
很多农村人对自己的祖辈建的房子都有一定感情,房子积聚着几代人的回忆,所以在转让宅基地时,会舍不得转让房子,只给予受让人房子的使用权。
其实这种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在转让宅基地时,必须连同宅基地上的房子一起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宅基地要收回来是否有补偿法律分析:
只要两年没有盖房子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对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已满二年未建房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
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宅基地多少年不盖可以收回1.老宅基地被征收后,宅基地使用权就消灭,不能再使用宅基地。
而被征地的村民,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已拆迁的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1)宅基地被国家征收拆迁的,村民对该宅基地不再享有使用权。
(2)村民可以另外申请一处宅基地兴建房屋。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农村老人去世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老人去世后,宅基地随着房产由继承人继承。
但是,如果房子破旧没有使用价值了,不可以再申请重建。
(二)这是因为,每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块符合标准的宅基地。
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子,宅基地因房子的存在,而被继承人继续享有使用权,一旦房子损毁而不是简单维修,那么,是不可以再建造的,这个时候,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回收。
村集体可以征收宅基地使用税吗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户口农转非后还有宅基地所有权吗
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
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该权利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原来是老家所在村的村民时,应当享有在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使当事人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转非后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
1、村民将户口迁到城市的,原则上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宅基地上房屋仍然归当事人所有人,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仍然由房屋所有人使用。
2、根据相关法律: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征收宅基地后是否还能使用?1.老宅基地被征收后,宅基地使用权就消灭,不能再使用宅基地。
而被征地的村民,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已拆迁的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1)宅基地被国家征收拆迁的,村民对该宅基地不再享有使用权。
(2)村民可以另外申请一处宅基地兴建房屋。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农村老人去世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老人去世后,宅基地随着房产由继承人继承。
但是,如果房子破旧没有使用价值了,不可以再申请重建。
(二)这是因为,每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块符合标准的宅基地。
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子,宅基地因房子的存在,而被继承人继续享有使用权,一旦房子损毁而不是简单维修,那么,是不可以再建造的,这个时候,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回收。
村集体可以征收宅基地使用税吗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户口农转非后还有宅基地所有权吗
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
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该权利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原来是老家所在村的村民时,应当享有在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使当事人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转非后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
1、村民将户口迁到城市的,原则上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宅基地上房屋仍然归当事人所有人,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仍然由房屋所有人使用。
2、根据相关法律: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宅基地多久没有建房才被收回一般情况下,国家收回的宅基地是有补偿的,但得看是什么情况,如果说耕地撂荒很多年或者是一户多宅、违建、非法买卖等情况的,那在收回时是没有补偿的,比如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的就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一、农村一个人一户能申请多少宅基地
农村一个人一户,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
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
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
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予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即使拆了,也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款。
二、为什么现在农村不准建房
这是因为现在国家要严守耕地红线,不允许私自建宅基地,耕地的面积减少就会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也会影响社会民生等各方面的问题,这样会使得耕地面积减少。
因此,基于这些情况建设宅基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核才可以。
此外宅基地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说一户一宅的管理规定等等。
三、农村宅基地能不能一半转让?
可以转让但是要符合条件的。
第一,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大多数一户多宅都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有少部分一户多宅,其实是符合规定的,这些合法的一户多宅的,也不会被国家收回。
如果转让人不想要那么多宅基地,是可以转让出去的,但是受让人必须是没有宅基地的,都否则就会破坏一户一宅原则。
所以,如果要转让的对象已经拥有了宅基地,就不允许再转让给他了。
第二,仅限村集体内部成员进行转让。
有些村子里的人,由于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在本村没有宅基地,虽然这个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但是也是不支持转让的。
因为他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所以不能拥有本村的宅基地。
第三,宅基地和房子要同时转让。
很多农村人对自己的祖辈建的房子都有一定感情,房子积聚着几代人的回忆,所以在转让宅基地时,会舍不得转让房子,只给予受让人房子的使用权。
其实这种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在转让宅基地时,必须连同宅基地上的房子一起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拆迁空宅基地怎么补偿
2、空宅基地有证征收补偿标准
3、空宅基地补偿标准
4、农村的空宅基地国家会收回吗
5、农村宅基地空置拆除补偿
6、空置的宅基地怎么补偿
7、空宅基地怎么处理
8、农村拆迁宅基地空地赔偿标准
9、2020年农村空宅基地怎么办
10、空宅基地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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