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时,每家能得到补偿的人数主要是根据被拆迁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符合一定居住条件的人员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一、应安置人口的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对于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但未满一年,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的人员,以及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但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如未成年人、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因应征入伍或服刑注销户口的人员,以及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等),也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二、补偿内容的确定
农村拆迁的补偿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当地的最新规定和政策。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时每家能得到补偿的人数是根据被拆迁房屋处的常住户口和居住条件来确定的,同时还会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形。而具体的补偿内容则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多个方面。
二、拆迁按人口如何补偿农村拆迁补偿应按房屋价值给予补偿,与人口无关。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费应根据其价值确定。
征收土地时,应补偿被征地农户的损失,发包方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给相关农户,拒不支付构成侵权。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补偿不是按人头,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
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
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
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
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拓展延伸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
人数是否是唯一的计算依据?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的计算依据并非仅限于人数。
在农村拆迁中,人数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计算依据。
其他因素如房屋面积、房屋类型、房屋年限、土地价值等也会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赔偿标准是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而确定的,以确保合理、公正的赔偿。
因此,在农村拆迁房屋赔偿中,人数只是其中之一,而非唯一的计算依据。
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农村拆迁补偿并非仅按人头计算,而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人口或户口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国家征收土地时,应对被征地农户进行补偿,以弥补其在农田基本建设中的损失。
发包方有义务支付相关费用给农户,拒不支付则构成侵权。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的计算依据包括房屋面积、类型、年限和土地价值等多个因素。
人数只是其中之一,赔偿标准是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是否以人数计算?法律分析: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
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四、农村拆迁房屋补偿额如何计算农村征收拆迁时,不同的补偿项目,补偿的对象是不同的,如果是土地征收补偿的,由集体村民享有,所以家里的成员都具有本村成员资格的,全家人都有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
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
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
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五、农村拆迁时,每家能得到补偿的人数,到底怎么算的农村征收拆迁时,不同的补偿项目,补偿的对象是不同的,如果是土地征收补偿的,由集体村民享有,所以家里的成员都具有本村成员资格的,全家人都有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
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
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
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六、农村拆迁怎么补偿农村拆迁补偿应按房屋价值给予补偿,与人口无关。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费应根据其价值确定。
征收土地时,应补偿被征地农户的损失,发包方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给相关农户,拒不支付构成侵权。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补偿不是按人头,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
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
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
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
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拓展延伸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
人数是否是唯一的计算依据?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的计算依据并非仅限于人数。
在农村拆迁中,人数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计算依据。
其他因素如房屋面积、房屋类型、房屋年限、土地价值等也会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赔偿标准是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而确定的,以确保合理、公正的赔偿。
因此,在农村拆迁房屋赔偿中,人数只是其中之一,而非唯一的计算依据。
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农村拆迁补偿并非仅按人头计算,而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人口或户口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国家征收土地时,应对被征地农户进行补偿,以弥补其在农田基本建设中的损失。
发包方有义务支付相关费用给农户,拒不支付则构成侵权。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的计算依据包括房屋面积、类型、年限和土地价值等多个因素。
人数只是其中之一,赔偿标准是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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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村土地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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