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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国有土地自建房怎么补偿,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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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国有土地自建房怎么补偿,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如何补偿

拆迁国有土地自建房怎么补偿,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如何补偿

一、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价值的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补偿通常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并需要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被拆迁人应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房屋市场价格表,以便了解自己的房屋在拆迁时可能获得的补偿金额。

二、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

同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拆迁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的具体数额通常由各市政府确定,并会详细公布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如果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那么就不需要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非住宅类房屋,如运营性房屋,拆迁还可能导致停产停业的损失。这部分损失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但补偿标准通常不能统一,需要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除了上述三项基本补偿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包括困难补助、公摊补助等,具体标准和条件会依据当地政府的政策来确定。

总的来说,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被拆迁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以便在拆迁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自建房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30年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有:

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住房拆迁国有土地自建房屋有哪些赔偿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时是有补偿的。

具体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方面的补偿。

具体金额建议您咨询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国有土地上自建房补偿

国有土地房子可以拆重新建。

但要按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重修,并且要向规划部门报批,批准后才能动工。

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审批,然后本人带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去当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拆建手续。

个人申请国有土地无偿划拨土地建房去国土局申请,无论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前提是没有房屋居住。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五、国有土地房子可以拆重新建吗

国有土地房子可以拆重新建。

但要按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重修,并且要向规划部门报批,批准后才能动工。

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审批,然后本人带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去当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拆建手续。

个人申请国有土地无偿划拨土地建房去国土局申请,无论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前提是没有房屋居住。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六、国有土地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30年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有:

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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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丁春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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