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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站土地拆迁补偿,粮站拆迁原住户怎么补偿

摘要:本文介绍粮站土地拆迁补偿,粮站拆迁原住户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粮食加工厂拆迁怎么补偿,仓库拆迁补偿标准,口粮田被征用的补偿金,租户拆迁补偿,拆迁租户有补偿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粮站土地拆迁补偿,粮站拆迁原住户怎么补偿

粮站土地拆迁补偿,粮站拆迁原住户怎么补偿

一、粮站拆迁原住户怎么补偿

粮站拆迁原住户的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以下是针对粮站拆迁原住户补偿的详细解答:

补偿内容: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十九条,被征收的粮站房屋价值将得到补偿,且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价值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将提供相应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粮站涉及经营性活动,根据同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将得到补偿。

补偿方式选择:

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原住户可以选择接受货币补偿,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选择产权调换,需计算并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住房保障优先:

如原住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补偿与搬迁顺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时须先补偿、后搬迁。确保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其他注意事项:

补偿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如暴力、威胁或中断基本生活服务等。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应遵循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粮站拆迁原住户的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并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整个过程中,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确保原住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租户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粮食加工厂拆迁的补偿标准:

1、对于厂房不能拆迁的房屋、建筑物损失的补偿,不能按农房的标准;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水池、植物道路等;

3、对于不能搬迁的机器的补偿费用;

4、对于设备的搬迁费用和机器的运输费用的补偿;

5、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粮食加工厂拆迁怎么补偿

仓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仓库土地的补偿,仓库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2、仓库的补偿,根据仓库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3、仓库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迁产生的仓库员工停工或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员工经济补偿及安置费用,应当获得补偿;

4、仓库设备及物料损失和搬迁的补偿,针对设备折旧或者搬迁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物料搬迁的费用,都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5、搬迁奖励金,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搬迁或积极配合搬迁的奖励金。

仓库拆迁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安置的内容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一定需要专业人士介入进行综合资产评估和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仓库拆迁补偿标准

口粮地被征用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咱们国家相关政策,土地所有权分两种,一是集体所有。

比如农村耕地;

二是国家所有。

譬如国有农场等。

按照这一政策,你的口粮田是属于你耕种使用,但所有权归村集体,属于全体村民所有东西。

为此,征用补偿应该归村上,归全体村民所有。

关于你个人口粮田问题,由村上重新调整。

至于农村耕地确权,只是明确了你耕种的亩数和地块方位,不是确定归你所有。

当然了地面附着物的赔尝是归你所有,任何人或集体是不能占有,因为那是你辛勤劳动的结果,是你私有财产。

土地已确权,征地款当然归个人。

口粮田被征用补偿款归个人吗一、农村所有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二、一旦农民的口粮田被政府征收,那么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农户所种植的青苗补偿款归农户所有三、农户的口粮田被征收,农户是靠种田而生存的,征收后政府部门未征收前对被征收田地的农户有一定的安置措施,在后期生活上都会作相应的安排,由耕种农户转为失地农民,政府对失地农民的衣食住行都作了详细的规划。

四、特殊情况政府部门将该村个别农户的田地被征收,那么该农户由村集体在田地承包上作相应的调整,我们村因高速公路途经我村一角落,征收了两户的田地约3亩,经过协调,征收款归集体,村委将已过世的五保人员田地调剂给被征的农户,这样既保证被征收田地农户有田种又稳定了政府工程顺利开工,一举两得。

对农村口粮田被征用补偿款归集体与个人的问题:

依据土地属国家,即全民所有的原则:

其土地征用款归集体所有;

可将土地上附作物补偿款归个人所有的办理。

如果涉及到农民靠土地生活的实际问题,可由该集体重新分配土地;

确实没有土地予以分配的失地农民,也可申请失地农民的手续办法办理当否。

国家对农村口粮田地的征用已是形成长时期性了,口粮田是暂有期限的分放到户给农民作为生活稳定可靠依赖基础和资源,农民如果没有土地将是没有生活的来源,也就无予生存。

所谓土地也就是“口粮田”,土地一旦被征用,农民就失去了依赖生存的资源,为了不影响农民的主要生活问题,国家将该按各域地价给口粮田(主)进行补偿。

如果是在已分到户的区域,并且把地块在分时义明确过给该组某一社员或户,那这个补偿款就应该给明确给过的户或个人,这是雷打不动的原则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口粮田被征用的补偿金

口粮地被征用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咱们国家相关政策,土地所有权分两种,一是集体所有。

比如农村耕地;

二是国家所有。

譬如国有农场等。

按照这一政策,你的口粮田是属于你耕种使用,但所有权归村集体,属于全体村民所有东西。

为此,征用补偿应该归村上,归全体村民所有。

关于你个人口粮田问题,由村上重新调整。

至于农村耕地确权,只是明确了你耕种的亩数和地块方位,不是确定归你所有。

当然了地面附着物的赔尝是归你所有,任何人或集体是不能占有,因为那是你辛勤劳动的结果,是你私有财产。

土地已确权,征地款当然归个人。

口粮田被征用补偿款归个人吗一、农村所有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二、一旦农民的口粮田被政府征收,那么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农户所种植的青苗补偿款归农户所有三、农户的口粮田被征收,农户是靠种田而生存的,征收后政府部门未征收前对被征收田地的农户有一定的安置措施,在后期生活上都会作相应的安排,由耕种农户转为失地农民,政府对失地农民的衣食住行都作了详细的规划。

四、特殊情况政府部门将该村个别农户的田地被征收,那么该农户由村集体在田地承包上作相应的调整,我们村因高速公路途经我村一角落,征收了两户的田地约3亩,经过协调,征收款归集体,村委将已过世的五保人员田地调剂给被征的农户,这样既保证被征收田地农户有田种又稳定了政府工程顺利开工,一举两得。

对农村口粮田被征用补偿款归集体与个人的问题:

依据土地属国家,即全民所有的原则:

其土地征用款归集体所有;

可将土地上附作物补偿款归个人所有的办理。

如果涉及到农民靠土地生活的实际问题,可由该集体重新分配土地;

确实没有土地予以分配的失地农民,也可申请失地农民的手续办法办理当否。

国家对农村口粮田地的征用已是形成长时期性了,口粮田是暂有期限的分放到户给农民作为生活稳定可靠依赖基础和资源,农民如果没有土地将是没有生活的来源,也就无予生存。

所谓土地也就是“口粮田”,土地一旦被征用,农民就失去了依赖生存的资源,为了不影响农民的主要生活问题,国家将该按各域地价给口粮田(主)进行补偿。

如果是在已分到户的区域,并且把地块在分时义明确过给该组某一社员或户,那这个补偿款就应该给明确给过的户或个人,这是雷打不动的原则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粮食加工厂拆迁的补偿标准:

1、对于厂房不能拆迁的房屋、建筑物损失的补偿,不能按农房的标准;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水池、植物道路等;

3、对于不能搬迁的机器的补偿费用;

4、对于设备的搬迁费用和机器的运输费用的补偿;

5、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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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粮站土地拆迁补偿,口粮田被征用的补偿金

内容审核:张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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