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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到拆迁补偿费用,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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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到拆迁补偿费用,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受到拆迁补偿费用,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一、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拆迁补偿款一般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若被征收的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所有权转移为国家所有,则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其具体补偿标准是:

(一)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4、保险赔款;

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7、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8、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一般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拆迁补偿款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

不需要,征地补偿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属于免征范围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四、征地补偿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

只要有超出标准的经济收入就必须向国家缴纳税费以保证国家整体经济运行,但是对于那些失去自己合法使用的土地而被国家收走的人来说得到的巨额补偿款也确实属于这一种收入,于是就会有人认为征地补偿款也必须按规定交税,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按照我国相关规定,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以上,征地补偿款要交个税是一种错误的认知,国家对于这种公民受到损失之后得到的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是给予了不用征税的待遇,因为公民已经因为政府的征地行为遭受了损失再加上缴纳个税的话就再次使其经济上得到侵害。

总之,涉及到占用土地与拆迁补偿的,基本上都不会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五、征地补偿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

只要有超出标准的经济收入就必须向国家缴纳税费以保证国家整体经济运行,但是对于那些失去自己合法使用的土地而被国家收走的人来说得到的巨额补偿款也确实属于这一种收入,于是就会有人认为征地补偿款也必须按规定交税,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按照我国相关规定,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以上,征地补偿款要交个税是一种错误的认知,国家对于这种公民受到损失之后得到的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款是给予了不用征税的待遇,因为公民已经因为政府的征地行为遭受了损失再加上缴纳个税的话就再次使其经济上得到侵害。

总之,涉及到占用土地与拆迁补偿的,基本上都不会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六、补偿款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一般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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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海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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