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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地上拆迁物补偿费用不计入收益,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出让返还金

摘要:本文介绍土地整理地上拆迁物补偿费用不计入收益,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出让返还金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土地出让金返还什么意思,什么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返还合法吗,土地出让金由谁来承担,最新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规定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土地整理地上拆迁物补偿费用不计入收益,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出让返还金

土地整理地上拆迁物补偿费用不计入收益,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出让返还金

一、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出让返还金

法律主观:

所谓 土地出让金 返还或奖励款,就是在 土地出让 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拍挂确定的土地竞拍金额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出让票据以后,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者奖励。 一、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由两部分组成: (1)土地的脱钩费用、 拆迁补偿 费、管理费及 土地流转 的费用; (2)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 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 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经由评估机构核实、国土部门认可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的返还根据框架性协议,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向政府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二、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有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般都属于应税范围,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当地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属于税费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把企业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和税费返还排除在“财政拨款”之外,计入当期损益征收企业所得税,原因有三个: 一是企业从政府取得的补贴收入后使经济利益的流入和企业净资产增加,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收入总额的立法精神。 二是为了规范财政补贴和加强减免税的管理。 税法也没有必要在此问题上保持差异,这有利于降低纳税遵从成本和税收征管成本。 目前,土地出让金返还相关规定尚无全国统一的专门法律 法规 加以整合、规范和约束,土地出让金返还呈现一片乱象。 土地收入不能成为地方政府手中的“私房钱”,必须加强对土地出让收益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土地出让金使用乱象。 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央集中管理税权,各地不得自行或擅自减免税,个别地区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采取各种“财政补贴”变相减免税,造成了对中央税权的侵蚀。 对企业从当地政府取得的财政补贴征税,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管理。 三、出于尽量减少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把政府补助记入了“营业外收入”科目,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土地出让金由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返还是由财政部门返还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土地流转的费用以及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是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者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返还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

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以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变相返还出让金的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五、土地出让金返还合法吗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以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变相返还出让金的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六、最新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返还是由财政部门返还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土地流转的费用以及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是政府给予的土地出让金一定比例的返还或者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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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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