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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拆迁费用补偿,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对拆迁工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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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拆迁费用补偿,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对拆迁工程赔偿标准

工程拆迁费用补偿,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对拆迁工程赔偿标准

一、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国家对拆迁工程赔偿标准

按公平原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拆迁补偿标准及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国家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拆迁国家赔偿标准

拆迁土地的赔偿标准是:

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国家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没有标准。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

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但是不同类型的拆迁的赔偿标准也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拆迁补偿的标准主要有;

房屋的价值补偿、被征收人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会低于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根据实际花费的来补偿。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拆迁赔偿有标准吗

没有标准。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

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但是不同类型的拆迁的赔偿标准也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拆迁补偿的标准主要有;

房屋的价值补偿、被征收人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会低于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根据实际花费的来补偿。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

国家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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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工程拆迁费用补偿,拆迁赔偿有标准吗

内容审核:刘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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