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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计算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需拆迁的建筑物面积_需安置的人数和补偿费用,拆迁安置房还没发产权证算有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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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计算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需拆迁的建筑物面积_需安置的人数和补偿费用,拆迁安置房还没发产权证算有房吗

需计算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需拆迁的建筑物面积_需安置的人数和补偿费用,拆迁安置房还没发产权证算有房吗

一、拆迁安置房还没发产权证算有房吗

拆迁安置房在尚未发放产权证的情况下,不被视为已拥有产权的房产。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则不发生效力。同时,第二百一十七条也明确指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二、产权证的重要性

产权证是房产所有权的重要证明。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并不能被视为个人名下的房产。只有当安置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并取得了产权证书之后,权利人才算真正拥有了该房产的产权。

三、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情况

虽然拆迁安置房在尚未取得产权证前不被视为已拥有产权的房产,但这类房屋通常是根据国家政策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因此,只要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并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在未来是有可能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只是相对于普通商品房,取得产权证的过程可能会更长一些。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在尚未发放产权证的情况下,并不被视为已拥有产权的房产。但未来有可能通过正规程序取得产权证,从而成为个人名下的房产。

二、房屋拆迁但是没有房产证可以拿到补偿吗?

法律分析: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政府旧城改造,现有下列房屋将被拆迁改造:

(1)坐落于xx区房屋已于通知征收。

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2)坐落于xx区房屋已于通知征收。

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3)坐落于xx区房屋已于通知征收。

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上述房屋拆迁前一直由甲、乙双方及甲方父母共同持续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房屋,现政府已经下达拆迁征收通知,并由甲方父亲代表全体家庭成员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现甲、乙双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就房屋的征收补偿后所得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价补偿金及支付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壹拾万元整(¥:

100000),待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后5日内支付剩余的陆万元整(¥:

60000),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乙方名下后支付最后的贰万元(¥:

20000)。

二、征收补偿款归属1、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全部货币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及其他补偿和奖励)均归乙方所有,相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2、房屋拆迁后,因回迁的产权调换所得房屋,其所有权归甲、乙双方的女儿所有。

当回迁房屋可以办理。

3、鉴于上述房产面临被依法拆除,回迁房屋尚未建成,在回迁房屋交房之日,即由接房,并在相关条件成熟时,将回迁房的所有权办理到名下。

甲乙双方及其父母一致同意是上述房产唯一的权利人,届时由的法定代理人或其本人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就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两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协议各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领取征收补偿款并协助其办理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价补偿金,并承担征收补偿及房产登记的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需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约定,并作为主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发成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两份留存公证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那么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是怎么样的呢?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二、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具体指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三、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_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三、拆迁安置房一直没有房产证

法律分析:

拆迁没有房产证是可以获赔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

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不可以买卖。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届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五、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

法律分析:

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不可以买卖。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届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六、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买卖

法律分析: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政府旧城改造,现有下列房屋将被拆迁改造:

(1)坐落于xx区房屋已于通知征收。

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2)坐落于xx区房屋已于通知征收。

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3)坐落于xx区房屋已于通知征收。

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上述房屋拆迁前一直由甲、乙双方及甲方父母共同持续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房屋,现政府已经下达拆迁征收通知,并由甲方父亲代表全体家庭成员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现甲、乙双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就房屋的征收补偿后所得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价补偿金及支付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壹拾万元整(¥:

100000),待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后5日内支付剩余的陆万元整(¥:

60000),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乙方名下后支付最后的贰万元(¥:

20000)。

二、征收补偿款归属1、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全部货币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及其他补偿和奖励)均归乙方所有,相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2、房屋拆迁后,因回迁的产权调换所得房屋,其所有权归甲、乙双方的女儿所有。

当回迁房屋可以办理。

3、鉴于上述房产面临被依法拆除,回迁房屋尚未建成,在回迁房屋交房之日,即由接房,并在相关条件成熟时,将回迁房的所有权办理到名下。

甲乙双方及其父母一致同意是上述房产唯一的权利人,届时由的法定代理人或其本人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就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两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协议各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领取征收补偿款并协助其办理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价补偿金,并承担征收补偿及房产登记的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需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约定,并作为主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发成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两份留存公证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那么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是怎么样的呢?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二、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具体指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三、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_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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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需计算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需拆迁的建筑物面积_需安置的人数和补偿费用,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

内容审核:贾燕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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