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以及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若拆迁非住宅房屋,如商业用房,拆迁人还应补偿营运损失。这些费用是依法应支付的,以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具体来说:
土地补偿费:这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土地使用权损失的补偿。
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迁人需对被拆迁的房屋及其装修进行补偿,以弥补被拆迁人的财产损失。
安置费和搬迁费:安置费用于帮助被拆迁人重新安置,而搬迁费则是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困难补助和奖励:针对一些特殊困难的被拆迁人,拆迁人可能会提供额外的困难补助。同时,为了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也可能会提供一定的奖励。
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对于被拆迁房屋内的家电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拆迁人需要支付移机或重置的费用。
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如果拆迁的是商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房屋,拆迁人还需要补偿因拆迁导致的营运损失。
二、拆迁补偿的有关法律依据是什么房屋搬迁费应当属于拆迁补偿费的一部分,自然应当由土地征收单位承担。
除房屋搬迁、临时安置的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 2、搬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搬迁费由谁来支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拆迁中的拆迁奖励到底能不能要
奖励能要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所以拆迁奖励是可以要的。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房屋权利人才能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是什么意思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
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
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
1、过渡期限是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的一个重要标准。
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就应该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多长时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过渡时期是拆迁人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的期限,也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权居住使用周转房的时间期限。
拆迁人必须在过渡期限内向被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而在拆迁人如期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了安置用房后,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应及时迁往安置用房,腾退周转房,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在房屋拆迁中,搬迁费由谁负责支付?法律分析:
用地单位将款项打到政府的帐上,再转由政府支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补偿款一般由谁支付征地拆迁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五、征地拆迁的赔偿款包括哪些费用征地拆迁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六、拆迁赔偿费包括哪些内容房屋搬迁费应当属于拆迁补偿费的一部分,自然应当由土地征收单位承担。
除房屋搬迁、临时安置的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 2、搬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搬迁费由谁来支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拆迁中的拆迁奖励到底能不能要
奖励能要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所以拆迁奖励是可以要的。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房屋权利人才能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是什么意思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
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
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
1、过渡期限是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的一个重要标准。
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就应该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多长时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过渡时期是拆迁人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的期限,也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权居住使用周转房的时间期限。
拆迁人必须在过渡期限内向被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而在拆迁人如期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了安置用房后,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应及时迁往安置用房,腾退周转房,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拆迁需要补偿被征收人哪些费用呢
2、拆迁补偿需要交什么税
3、拆迁需要给几种补偿
4、拆迁需要交什么费用
5、拆迁补偿需要哪些手续
6、拆迁补偿有哪些费用
7、拆迁要赔钱吗
8、拆迁赔偿需要交税吗
9、拆迁补偿是否需要交税
10、拆迁需要交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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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需要补偿被征收人哪些费用,征地拆迁的赔偿款包括哪些费用
内容审核:贾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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