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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中镇 强拆,「违建风波再起」惠州吉隆镇商业楼强拆事件引爆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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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中镇

场中镇 强拆,「违建风波再起」惠州吉隆镇商业楼强拆事件引爆公众质疑

一、「违建风波再起」惠州吉隆镇商业楼强拆事件引爆公众质疑

「违建风波再起」惠州吉隆镇商业楼强拆事件引爆公众质疑

二、惠州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惠州违建拆除最大规模的违建楼盘。

该楼盘属违法建(构)筑物,是国家土地资源部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图斑点。

针对违建一事,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核查。

在拆除过程中,发现该楼盘的楼板混凝土较为松散,混凝土板块破碎容易,疑是混凝土标号不够、强度达不到建筑质量要求,存在露筋、蜂窝、板面裂缝等情况,使用的钢筋明显比标准建筑楼盘工地的要细很多,偷工减料情况十分明显,楼房的质量问题极其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惠州违建拆除最大规模的 -法律知识

东莞违法建筑被强拆 寮步凫山两幢违法建筑,当事人在收到限期自行拆除的“通知”后,仍未拆除。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报请东莞市政府批准后,昨日上午,两幢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强拆违法建筑是在为省绿道及东莞生态园大道道路市政工程“让路”。

此工程是省、市重点工程,为东莞市政工程。

在拆迁现场,寮步镇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何绍田表示,“寮步绝不能因为两幢违法建筑,阻碍十几亿元投资的工程项目。

” 强拆 惊现“史上最牛格子屋” 昨日上午9时许,烈日当空,寮步凫山村,机器轰鸣,灰尘弥漫。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会同寮步镇政府,对省绿道及东莞生态园大道道路市政工程范围内的两幢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一幢6层楼的违法建筑位于寮步镇凫山村兴山路127号,系尹汉灵、张美芳的建筑。

这幢违法建筑的内部装修被现场人员称为“史上最牛装修”:

一至六楼的内室全部用大理石堆砌成一层一层的格子,不少格子沿房间四面墙壁堆砌,将房间封闭得严严实实。

有关人士透露,该幢建筑的主人得知建筑要被拆迁的消息后,提前进行了装修,然后要求巨额赔偿。

随后,执法人员对位于凫山村盆兴巷16号的两层违法建筑进行强拆。

违法建筑楼内的人被执法人员带离后,凿掘机开始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拆。

索赔 百万建筑索要千万元 据介绍,尹汉灵、张美芳的这幢6层楼占地面积达163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296平方米,仅80.8平方米办理了土地用证,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

据介绍,该建筑室内采取大理石格子式堆砌,仅大理石装修一项,尹汉灵、张美芳就索要赔偿金180多万元。

何绍田说:

“为了多得拆迁补偿,他们采取这种立体装修未免有些太过了,总价值为百万余元的建筑却向政府索要征地拆迁补偿金一千多万元。

” 对于这种非正常装修的方式和理由,房主是这样解释的:

“我有钱,我愿意,我觉得这样很好看……” 而尹炯桃的两层建筑占地面积达160.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17平方米,没有土地用证,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属于违法建筑。

屋主在拆迁现场说:

“地皮是我买的,但没办证,按市价索赔补偿款160万元左右,而政府只给90万元,测量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出入。

” 合法 市政府批准强拆 生态园大道道路市政工程房屋拆迁,涉及凫山、西溪169户人家、244间房屋。

截至6月23日,已有165户签订了补偿协议,238间房屋被拆除,4户未签订补偿协议,其中包括尹汉灵和尹炯桃的违法建筑。

今年5月24日,寮步城建拆迁办发函给寮步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表示这两处建筑涉嫌违法建设。

寮步城管综合执法分局通过村委会报装水电记录显示,两处建筑于2007年建设,但到今年4月份还在装修。

寮步镇规划管理所称,两处违法建筑都属于农林用地,都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土资源寮步分局则表示,尹汉灵的建筑实际占地面积,比办理的土地用证核准面积大一倍;而尹炯桃还没有办理土地用证。

6月11日,寮步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向两处违法建筑户主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都未得到对方回应。

6月18日,其又向两处违法建筑户主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于6月21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将依法强拆。

6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两处违建仍未拆除。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随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强拆两违法建筑。

6月30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处罚批复,批准依法强拆。

7月1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向两当事人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7月8日,对两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违建依据 4种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寮步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副局长冯学林介绍,有四种建筑可以定性为违法建筑,没有土地证的,没有规划报建的,实际面积超过手续规定的及施工队没有许可证。

四、东莞违法建筑被强拆

法律分析:

对于征地补偿的,一次性签约补助每户最高奖励43.2万元;

限时搬迁每户最高奖励14.4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惠州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对于征地补偿的,一次性签约补助每户最高奖励43.2万元;

限时搬迁每户最高奖励14.4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惠东银基商贸城要拆嘛

法律分析:

惠州违建拆除最大规模的违建楼盘。

该楼盘属违法建(构)筑物,是国家土地资源部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图斑点。

针对违建一事,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核查。

在拆除过程中,发现该楼盘的楼板混凝土较为松散,混凝土板块破碎容易,疑是混凝土标号不够、强度达不到建筑质量要求,存在露筋、蜂窝、板面裂缝等情况,使用的钢筋明显比标准建筑楼盘工地的要细很多,偷工减料情况十分明显,楼房的质量问题极其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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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场中镇 强拆,惠州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郭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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